金莲清热颗粒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5克(无糖)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40068
类型非处方药物(甲类),国家医保目录(乙类),中药保护品种二级
主治口渴,咽痛,咳嗽,上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感冒
适应症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5克,一日4次,高烧时每四小时服1次;小儿一岁以下每次2.5克,一日3次,高烧时每日4次;一岁至十五岁每次2.5~5克,一日4次,高烧时每四小时1次,或遵医嘱。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禁忌症:孕妇禁用。
储存:
有效期:36个月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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