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剂型:
乳膏剂
规格:
2%:12克 2%,20克 20毫克:15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4077
类型外用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主治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口角炎
适应症
用法用量外用,涂擦于洗净的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
功能主治:
禁忌症: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储存:
有效期:60个月。
注意事项:忌口服、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药物相互作用:1.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已知硝酸咪康唑的全身给药制剂可抑制CYP3A4/2C9。鉴于本品局部给药的全身吸收有限,因此具有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非常罕见。口服抗凝剂 (如:华法林) 的患者应慎用,并监测抗凝效应。3.咪康唑类药物与其他药物如口服降血糖药或苯妥英同时服用,可增加其他药物的作用及副作用,应慎用。4.由于本品的成份可使乳胶制品如:避孕隔膜、避孕套等破损,故应避免本品与此类产品接触。
【厂家】江西德上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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