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光散
剂型:
散剂
规格:
每袋装20克;每袋装40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430
类型非处方药物(甲类)
主治湿热,足癣,臭汗,湿热下注,手足癣,臭汗症
适应症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用法用量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禁忌症: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儿童、孕妇禁用。
储存:[08]外用药品阴凉贮存区(20℃以下)
有效期:24个月
注意事项: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厂家】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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