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芙(甲硝唑凝胶)
剂型:
凝胶剂
规格:
5克:37.5毫克x7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213
类型非处方药物(甲类)
主治酒渣鼻,丘疹
适应症
用法用量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酒渣鼻红斑以2周为1疗程,连用8周;炎症性丘疹、脓疱以4周为1疗程。
功能主治:
禁忌症: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储存:
有效期:36个月
注意事项:1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药物过敏者禁用。2 使用过程中,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3 在治疗过程中,如发生刺激或其他不良反应时应减量或停药。4 接受抗凝血药治疗的患者应慎用。5 用药期间应戒酒。6 儿童慎用。如要使用,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厂家】江苏圣宝罗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坊前镇鑫明路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