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珠(聚乙烯醇滴眼液)
剂型:
眼用制剂
规格:
0.8毫升:11.2毫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681
类型非处方药物(乙类),外用药物
主治眼疲劳,疲劳
适应症
用法用量每次1滴,滴于患眼。
功能主治:
禁忌症:尚不明确。
储存:室温保存。
有效期:36个月
注意事项: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用后请盖好瓶盖。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带软性隐形眼镜时勿用此药。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儿童请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8.本品不含防腐剂,每支开启后,请于当日内用完。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厂家】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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