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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100毫克x10袋 100毫克x12袋 50毫克x12袋 100毫克x8袋 50毫克x10袋 100毫克x6袋 50毫克x6袋 25毫克x10袋 100毫克x20袋 100毫克 50毫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137
类型
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痛经,创伤,疼痛
适应症
用法用量本品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尽可能短的疗程。口服,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其它注意见【儿童用药】项。
功能主治:
禁忌症:1.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2.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6.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7.严重凝血障碍者。8.严重心衰患者。9.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10.肝功能损害患者。
储存:
有效期:24个月
注意事项:1.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2.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3.长期应用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4.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5.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可能与阿司匹林、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反应,因此,对这些药物过敏的病人禁用;本品为高度蛋白质结合药物,所以可能置换其他蛋白质结合药物;并用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
【厂家】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