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醋瑞因胶囊
剂型:
胶囊剂
规格:
50毫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060017
类型
主治骨关节炎,疼痛
适应症
用法用量长期治疗(不短于3个月):每日1-2次,每次1粒,餐后服用。由于服用本药的首2周可能引起轻度腹泻,因此建议在治疗的首4周每日1粒,晚餐后口服。患者对药物适应后,剂量便应增加至每日2次,餐后口服。医生应根据疗效来决定治疗时间,但疗程不应短于3个月。临床试验中,患者曾连续服用本品2年而无任何安全问题。若治疗中需要合用其它药物进行长期治疗,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包括肝脏生化酶在内的全面血液及尿液化验。由于本品起效慢(于治疗后2-4周显效)以及良好的胃肠道耐受性,建议在给药的首2-4周可与其它止痛药或非甾体类抗炎药联合应用。
功能主治:
禁忌症:本品不能用于已知对双醋瑞因过敏或有蒽醌衍生物过敏史的患者。对曾出现过肠道不适(尤其是过敏性结肠)的患者,必须考虑使用本药的益处及相对风险。
储存:密闭,15-25℃保存。
有效期:
注意事项:1.肾功能不全会影响双醋瑞因的药代动力学,因此建议在这种情况下(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减小剂量。饭后服用双醋瑞因可以提高它的吸收率(大约24%);另一方面,严重的营养不良会降低双醋瑞因的生物利用度。副反应(例如加速肠道转运)的发生率直接与未吸收的双醋瑞因的量有关,在禁食或摄入食物很少时,服用本品会增加副反应的发生率。2.虽然动物实验并未显示本品对生殖或胎儿有任何毒性,但本药不应在怀孕期间服用。同时,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本药,因曾有少量双醋瑞因衍生物进入母乳的报告。3.不可用于15岁以下儿童,因为此年龄组未进行任何临床试验。4.超过70岁并且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的老年患者,须剂量减半。.
药物相互作用:泻药不应和本药共同服用。在服用改善肠道转运和(或)肠道内容物性质的药物时,禁服本药。为提高双醋瑞因的生物利用度,应避免同时服用含有氢氧化铝和(或)氢氧化镁的药物。服用双醋瑞因后会增加使用抗生素和(或)化学疗法的病人患小肠结肠炎的可能性,因为抗生素和化学疗法会影响肠道的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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