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剂型:
注射剂
规格:
20毫克(冻干粉) 10毫克(冻干粉) 1毫克,冻干粉 5毫克,冻干粉 2毫克,冻干粉 1毫升:1毫克x10支 1毫升:2毫克x10支 1毫升:5毫克x10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0036
类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主治过敏,结缔组织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哮喘
适应症
用法用量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20mg;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还可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首剂静脉推注10mg,随后每6小时肌内注射4mg,一般12-24小时患者可有所好转,2-4天后逐渐减量,5-7天停药。对不宜手术的脑肿瘤,首剂可静脉推注50mg,以后每2小时重复给予8mg,数天后再减至每天2mg,分2-3次静脉给予。用于鞘内注射每次5mg,间隔1-3周注射一次;关节腔内注射一般每次0.8-4mg,按关节腔大小而定。
功能主治:
禁忌症: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
储存:
有效期:24个月
注意事项: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1.与巴比妥类、苯妥因、利福平同服,本品代谢促进作用减弱。 2.与水杨酸类药合用,增加其毒性。 3.可减弱抗凝血剂、口服降糖药作用,应调整剂量。
【厂家】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武陟县东环路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