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氢钠注射液

剂型:
注射剂
规格:
5克:100毫升 1克:20毫升 25克:500毫升 500毫克:10毫升 12.5克:250毫升 500毫升:25克 100毫升:5克 250毫升:12.5克 10毫升:0.5克 20毫升:1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7131
类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主治代谢性酸中毒,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肾结石,溶血
适应症
用法用量代谢性酸中毒,静脉滴注,所需剂量按下式计算:补碱量(mmol)=(-2.3-实际测得的BE值)×0.25×体重(kg),或补碱量(mmol)=正常的CO2CP-实际测得的CO2CP(mmol)×0.25×体重(kg)。除非体内丢失碳酸氢盐,一般先给计算剂量的1/3~1/2,4~8小时内滴注完毕。心肺复苏抢救时,首次1mmol/kg,以后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用量(每1g碳酸氢钠相当于12mmol碳酸氢根)。静脉用药还应注意下列问题:①静脉应用的浓度范围为1.5%(等渗)至8.4%;②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血中pH值、碳酸氢根浓度变化决定追加剂量;③短时间大量静脉输注可致严重碱中毒、低钾血症、低钙血症。当用量超过每分钟10ml高渗溶液时可导致高钠血症、脑脊液压力下降甚至颅内出血,此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更易发生。故以5%溶液输注时,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8 mmol钠。但在心肺复苏时因存在致命的酸中毒,应快速静脉输注。碱化尿液,成人 :口服首次4g,以后每4小时1~2g。静脉滴注,2~5mmol/kg,4~8小时内滴注完毕。小儿:口服,每日按体重1~10mmol/kg。
功能主治:
禁忌症:尚未明确
储存:
有效期:
注意事项:(1)对诊断的干扰:对胃酸分泌试验或血、尿pH测定结果有明显影响。(2)下列情况慎用:①少尿或无尿,因能增加钠负荷;②钠潴留并有水肿时,如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③原发性高血压,因钠负荷增加可能加重病情。(3)下列情况不作静脉内用药:①代谢性或呼吸性碱中毒;②因呕吐或持续胃肠负压吸引导致大量氯丢失,而极有可能发生代谢性碱中毒;③低钙血症时,因本品引起碱中毒可加重低钙血症表现。
药物相互作用:(1)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是具有较强盐皮质激素作用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雄激素时,易发生高钠血症和水肿。(2)与苯丙胺、奎尼丁合用,后两者经肾排泄减少,易出现毒性作用。(3)与抗凝药如华法林和M胆碱酯酶药等合用,后者吸收减少。(4)与含钙药物、乳及乳制品合用,可致乳-碱综合征。(5)与西咪替丁、雷尼替丁等H2受体拮抗剂合用,,后者的吸收减少。(6)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增加发生低氯性碱中毒的危险性。(7)本品可使尿液碱化,影响肾对麻黄碱的排泄,故合用时麻黄碱剂量应减小(8)钠负荷增加使肾脏排泄锂增多,故与锂制剂合用时,锂制剂的用量应酌情调整。(9)碱化尿液能抑制乌洛托品转化成甲醛,从而抑制后者治疗作用,故不主张两药合用。(10)本品碱化尿液可增加肾脏对水杨酸制剂的排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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