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于融合术后假关节形成、椎板缺损和腰椎滑脱病人,也用于椎板切除术后由于不稳定导致疼痛的病人。多用于腰椎。
除一般择期手术的禁忌症以外,有下列情况者也应禁忌融合: 1.邻近关节已有骨性强直者,不宜作关节融合术。如髋关节融合后,其活动可由正常的腰椎及膝关节来代偿,以适应工作与生活活动的需要。若下腰椎或膝关节已经僵硬,髋关节融合将会给病人造成极大困难。 2.两侧肢体的相同关节中,一侧已有强直者,对侧不宜施行关节融合术。如髋关节两侧均融合,起、卧、行、坐均会有很大困难。 3.儿童关节软骨丰富,关节融合不易发生骨性融合,还容易损伤骨骺,影响生长发育;同时,儿童在肢体发育阶段和肌肉的持续作用下,融合了的关节可以再发生变形。因此,年龄在12岁以下的儿童,不宜施行关节融合术。
术后护理: 术后卧硬板床,翻身时应避免扭转或屈曲脊柱;如系儿童,则应在术前先做好前、后石膏床,术后即以此固定,直至骨性愈合。术后2周拆线,卧床2~3个月,摄x线片示骨性愈合后,即可锻炼腰背肌,逐步下床活动。如有假关节发生,病人常感融合部疼痛,可摄脊柱伸、屈位侧面x线片来确诊,可见融合骨有裂隙。治疗上可先试卧床休息,或作胸腰石膏背心固定。观察1~3个月,仍不愈合者,需二期植骨手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