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物(甲类),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外用药物
九龙川,木香,海风藤,土鳖虫,豆鼓姜,猪牙皂,香加皮,莪术,买麻藤,过江龙,香樟,徐长卿,降香,两面针,碎骨木,羊耳菊,虎杖,五位藤,千斤拔,朱砂根,横经席,穿壁风,鹰不扑,草乌,薄荷脑,樟脑。辅料:乙醇。
活血祛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扭伤以及体育运动前后消除疲劳。
1.该药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该药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