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线二期难产引港方关注
深圳地铁4号线二期“难产”引港方关注
2007-08-08 11:35:32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任笑一网友评论条[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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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港媒称与地铁+物业模式有关,按特许经营协议港铁可享周边物业开发权
“地铁+物业”的2号线近日获得“准生证”,准备全线开工,而地铁4号线二期却迟迟未获批准。近日,有港媒报道有港铁参与的4号线二期迟迟未批是由于地铁+物业模式,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4号线二期的地铁+物业模式和2号线在投资融资物业开发上有很大不同。
草签协议两年未获批
据悉,2005年9月,深圳市政府与香港地铁公司就深圳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草签《特许经营协议》,标志着香港地铁拥有4号线二期30年的营运权和沿线290万平方米物业的开发权。当时媒体看好港铁模式或将在内地推广。但至今近两年,工可研报告迟迟未获国家批准。
由于开通在即的福田口岸与地铁4号线皇岗站接驳,4号线二期的建设被港媒广泛关注,而近日2号线获得准生证的利好也再次将4号线二期获批事宜提到公众视野。有香港媒体报道,4号线二期工程迟迟未获批与地铁+物业的模式有关,报道中指出“该工程的开发模式是内地地铁建设中从未涉及的方法,中央顾虑在批准该工程后,开此先河可能会对未来地铁建设形成定律,即开发地铁可享有周边物业开发权”。为此,记者多方向深圳相关部门求证,各方均对此讳莫如深。
两段地铁投资模式不同
4号线二期也是地铁+物业模式,为何迟迟未获批?昨日深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称,2号线的开发模式与4号线二期区别很大。据了解,4号线二期的投资方多元化,为政府和个人联合的PPP投资模式,包括以港铁为代表的社会投资者,在建设方面的投资则由港铁公司全额投资。
相对而言,2号线则主要为深圳市政府投资,投资主体单纯。在融资方面也有不同,4号线二期是BDOT(建设-开发-运营-移交)融资模式开发,而2号线则由国企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操作。
物业开发模式区别大
此地铁+物业模式非彼地铁+物业模式。昨日一名业内人士透露,2号线与4号线二期虽然都呈现出地铁+物业的模式,但在物业开发部分差异非常大。2号线完全由政府或者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在地铁车辆段或地铁站上方开发,不涉及周边土地,且包括建一定数量的政策性住房。而4号线二期根据《深圳轨道交通4号线特许经营协议》,其周边290万平方米的土地上的物业将由港铁公司进行开发。
根据2005年媒体报道,从2005年到2040年深圳将配合4号线的建设和营运划拨土地,港铁将在地铁站周围开发小区。
不过,港铁公司的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在获批准过程中受到阻力,但一直积极配合深圳市政府向国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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