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积极物业不配合 南宁小区业委会难产
开栏语:长期以来,不少业主与物管之间矛盾不断、摩擦不断,诸多纷争不时见诸报端。从今年1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开始施行,结合南宁市许多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现象,本报记者通过调查采访,为您解读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希望我们这组报道,能为建设南宁的和谐小区尽一点微薄之力。
2012年的最后一天,一股强冷空气来袭。阳光新城碧涛苑小区里,业主费先生、韦小姐等人仍在为成立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而奔波忙碌着。
阳光新城小区共有4800余户业主,是良庆区规模最大的居民小区之一。碧涛苑是其中一个组团,2007年交付使用,有1500多户住户。由几个热心的业主牵头,碧涛苑2012年初再次开始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可转眼一年时间过去了,至今还无法真正成立业委会。“劳心劳力劳神,没想到这么难。”筹备小组的负责人之一粟小姐说。
早在2008年,碧涛苑小区的业主就考虑着要成立业委会来管理小区事宜。然而,当时小区业主人数还不多,且大部分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认识不够,这一想法遇到困难后,就搁浅了。
2012年年初,随着碧涛苑内的入室盗窃案和电单车被偷的次数增加,费先生和几名热心业主再度萌生了成立业委会的想法。筹备之初,费先生等人遇到了不少困难。成立业委会要找业主签字,但不少业主不了解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犹豫着不肯签名。无奈之下,几名热心业主想到一个办法———从每栋楼里选出一名“楼主”,挨家挨户宣传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鼓励业主签名。这项看似简单的工作,费先生说,他们花费了将近三个月时间才逐步完成。
让碧涛苑业主没有想到的是,物业公司在得知他们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业主们举办的一些活动被物业公司所破坏:掏钱订做的横幅被割坏、挪走,甚至一夜醒来,不少业主的车子都被刮花。
顶住层层压力,业主们继续在小区里宣传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这时,物业公司开始 “各个击破”,分别找到业主,或是冷言相对,或是利用各种好处来交换,以此阻止业主签字同意成立业委会。
至今,这场成立业委会被“阻挠”的风波仍未过去,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矛盾不断升级,甚至惊动了警察。反反复复的折腾让业主们不禁呐喊:“我们要成立一个业委会,为何这么难?”
记者见到碧涛苑业主费先生时,他手里正拿着一本《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和几份政府公文。因多次翻阅,这些材料已经有了脱页的痕迹。他有些无奈地说:“我们几名组成业委会的业主来自各行各业,但偏偏缺少一名当律师的业主。”
缺乏专业人士的指导,也是业主们常遇到的困难之一。物业公司的某些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遇到困难后,该如何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些专业法律问题摆在业主面前。
来源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