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少女被逼卖淫案难产
她叫乐乐(化名),今年15岁。一切的转变都源于4年前一场令人痛心而震惊的变故:当时年仅11岁的她惨遭强暴,随后又被拐骗至休闲中心卖淫。被解救后,强奸并强迫其卖淫的犯罪嫌疑人被送上了法庭。但案子一审判决后,被两次发回重审。
4年多来,乐乐及其家人始终忍受着痛苦的煎熬。迟迟等不来结果的母亲唐娟(化名)于今年11月底,通过微博求救,希望尽快结案,随即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2010年12月21日,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赶往柳宗元笔下那个久负盛名的永州,在零陵区一幢三层高的楼房内,见到了唐娟和乐乐的父亲张海(化名),那段关于女儿的悲惨遭遇在她的叙述中逐渐清晰,谜团也被层层拨开……
从乐乐失踪到被成功解救,时间刚好3个月。这短短的3个月,对于乐乐来说,每天都像生活在地狱;对唐娟来说,这短短的3个月恍如隔世,除了对女儿的思念,每天都在担心和害怕中度过。
唐娟全家都已改了姓名。她让乐乐转学去了乡下,并在学校附近每月花45元租了一间小屋。“在那里没人认得她,同学和老师都不知道这件事。希望她能像其他孩子那样学习和生活。”唐娟说,乐乐怕见人,她的精神状态承受不了采访,也不愿提起这段往事。
在记者拿到的一份写于2007年1月13日《乐乐的自述》以及唐娟的转述中,噩梦般的3个月逐渐被还原。
2006年10月1日,离乐乐11岁的生日还有4天。当晚9点,在家附近做小生意的唐娟和张海收摊回家,发现自己10岁的女儿乐乐并没回来,夫妻二人找了一夜未果。第二天一早,乐乐却自己回家了。面对父母的询问,她说:“昨晚我在同学家做作业晚了就睡了。”
【责任编辑:朱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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