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难产不只是差钱问题
如果那天我碰到你,便说:“你这人有精神病!”你会毫不客气地回敬我一句:“你才有精神病呢!”不过这只是我的打趣之说,但事实上你我都可能划分到了精神病序列中,这可不是打趣的玩笑了。如果你是上访专业户,你就是精神病,人家精神病专家孙东东说过,“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
0%,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我是个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的人,这种症状不是超过3个月,且是多年,按照《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我是个“超标”的精神病人。
重拾这个话题,是看了一则报道,报道说:“一个可怕的情况是:我们每一个正常人,都面临着随时被别有用心者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而且,你救助无门,你越说自己没有精神病,你就越被认为有精神病。”这个报道有两个活生生的事例,一个是深圳女子邹宜君,被与她有利益冲突的母亲和哥哥送进了白云心理医院;另一个是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则被与她有利益纠纷的妻子送进了广州市脑科医院。邹宜均与何锦荣都认为,是精神病院为了钱,才不顾职业道德,强制收治了他们。(2009年6月16日《南方农村报》)
至于“网瘾”成精神病人,去年我就写了《中国为何成了世界第一的精神病泱泱大国?》如果按照《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中国就是精神病大国,因为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了2.53亿,首次大幅度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中国的网民大多上网超过6小时,如果按50%计算,也有1亿多精神病人。有这么多精神病人,可乐坏了精神病院。
其实,我们的专家都在为精神病院招揽生意。孙东东的“上访专业户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这句话是非常符合一些地方政府的做法,因为在之前,就有不少媒体报道了一些地方政府把上访专业户送进精神病院,在他们写了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才能走出精神病院的新闻。而精神病院不管你是否有精神病,只要有人出钱就行,医院只对付款人负责,坚持“谁送来的,我们就对谁负责”,把收治的患者视作送治人与医院之间合同的“标的物”。这就难怪邹宜均与何锦荣会说,疯了的不是他们,而是没有精神卫生立法约束的精神病人收治体制。
这两个受害者都说到了精神卫生立法,可《精神卫生法》难产了24年,精神卫生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者刘协和透露,最新修改的《精神卫生法(征求意见稿)》已发出,《精神卫生法》最快有望在年内出台。年内是否能出台,在我看来,仍然是个问号。有专家认为《精神卫生法》迟迟未能出台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法律条文难制定,而是“差钱”,政府无法确保大量的投入来配套法律的实施。不过专家的“差钱说”,也暴露精神病院的问题,因为精神病院“差钱”,所以他们只要有钱,不管你是否有精神病,照收不误,来的越多收入越多,只对付款的人负责,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如何避免无辜的人被当作精神病人强制送往精神病院,必须在法律中体现“正当程序”的原则,如果“病人”要求重新鉴定,就应引入中立的司法程序,由法院决定实施保安性强制住院治疗。这就要立法,可立法又有人担心成为“恶法”。已经看过最新草案的律师黄雪涛说,“虽然草案已经历经24年的修改,但仍然不能避免正常人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不排除出现‘恶法’的可能,立法还不如不立法。”以前有报道说孙东东是《精神卫生法》的起草者之一,如果他仍然参与了起草,有着“孙东东思维”,谁又能说“恶法”就不会出现?
可见《精神卫生法》难产,不仅仅是“差钱”的问题,还有怕成为“恶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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