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别早产奶要看灌装日期
今视网讯“早产奶”再也不能钻空子了,液态奶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就是该产品的灌装日期。昨日,记者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消费者在选购液态奶产品时要看清楚之后再买。
据了解,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186号《关于严格液态奶生产日期标注有关问题的公告》,从2007年1月1日起,液态奶产品包装显著位置必须清晰标明其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而且还特别注明了生产日期应当标注为该产品的灌装日期。“这就为辨别‘早产奶’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标准,也可以对乳制品包装上违规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进行有效遏制。”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监管处陈副处长介绍,在接到总局的文件之后,我省质监部门也将于近期对市场上销售的液态奶生产日期标注情况进行巡查。
按照新的规定,液态奶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就是该产品的灌装日期,相应的保质期也按此计算,消费者要看清标签避免买到“早产奶”和“过期奶”。另据陈副处长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液态奶时要选择知名企业生产的知名品牌,知名企业生产工艺成熟稳定,具备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系数高,可信度高。购买时要查看标签标识,是否有保质期和生产日期,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标明品名、生产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等;查看包装是否密封完好,外表是否有污迹。如果发现有“早产奶”和“过期奶”,可以及时拨打12365进行举报。(张祖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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