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流失败致子宫破裂 海口靓女怒向卫生局索赔
海口市一女士到一家市卫生局核发执照的个体诊所做人工流产手术失败,并造成子宫破裂,个体诊所拒付医疗费并逃逸。患者便以市卫生局审批不严、监督查处不力、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市卫生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1万余元。19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李小姐诉称,去年10月5日,她前往海口市卫生局核发给个体诊所执照的东海门诊进行全无痛人工流产手术。由陈某为她施行手术。据她了解,陈某没有执业医师证。手术失败后,她被送往省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为子宫破裂,乙肽结肠嵌顿并坏死穿孔。事故发生后,该诊所老板将铺面转让,并在10月20日逃逸,对她第二次治疗所需的数万元医疗费拒绝支付。
李小姐称,2002年10月24日,她向海口市卫生局举报,要求该局从严惩处该诊所。但卫生局没有及时赶到现场查扣诊所的有关资料,导致该诊所转让得逞。李小姐说,她委托律师调查东海门诊档案时,发现东海门诊在审批成立时,并未提供资信证明及风险保证金,明显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李小姐认为,由于海口市卫生局的行政审批制度及对个体诊所管理监督不力、不完善是造成她难以得到民事赔偿的根本原因,属行政不作为。
海口市卫生局辩称,接到李小姐举报的第二天,即前往东海门诊查处,但门诊已人去楼空。卫生局还在该门诊墙上贴出有关处理意见,并到派出所请求查找门诊老板。该起事故发生时正值年底,卫生局原打算结合年检对该门诊一并处罚。过了2003年3月底年检后,又值“非典”时期,由于该门诊未年检,卫生局已于2003年8月13日吊销该门诊营业执照。
海口市卫生局同时认为,门诊审批成立的规定并未像李女士所说的必须交纳风险保证金。该局认为,李女士明知该门诊无开展产科手术业务却去就诊,也有一定过错,其提出的赔偿应是与门诊老板之间的民事诉讼范围,与该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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