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红斑狼疮患者可以正常怀孕吗
普通人一提起红斑狼疮可能就会想起电视剧中漂亮女孩子面部的蝶形红斑。其实确诊系统性红斑狼疮需要符合以下11项中的4项:1.面部蝶形红斑。2.盘状红斑。3.光敏感。4.口腔溃疡。5.关节痛。6.浆膜炎(心包炎或胸膜炎)。7.肾脏损害(尿常规示蛋白阳性或管型尿)。8.神经系统损害:癫痫或精神症状。9.血液学异常:贫血、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等。10.免疫学异常:狼疮细胞阳性,ds-DNA阳性,抗Sm抗体阳性或梅毒血清学假阳性反应。11.ANA阳性。
本病好发于育龄妇女,部分患者是有妊娠要求的,那么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患者能否妊娠呢?妊娠后生理状况会出现一些变化,且可能会加重病情,对胎儿和母体带来不利影响,在治疗过程中也要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所以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妊娠前要充分进行评估病情才可以。
正常人怀孕后肾小球滤过率的变化可致血肌酐、尿素氮升高及蛋白尿等,血中补体升高,血小板减少,也可能会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这些变化在SLE患者身上可能会被误认为是病情加重,需要正确区分这两种情况。大部分研究认为妊娠是会导致SLE病情加重的,多数在妊娠3个月后加重或复发。对妊娠前处于活动期的SLE患者,特别是并发心、脑、肾等器官严重受累的患者,抗SSA、SSB抗体阳性、抗心磷脂抗体阳性的患者,妊娠对母体、胎儿的风险均较大,不宜妊娠。一般病情稳定6个月以上的患者妊娠风险较低。
那么妊娠后SLE对胎儿有什么样的影响呢?SLE对胎儿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流产、早产、死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及新生儿红斑狼疮等方面。SLE死胎的概率为非SLE患者的5倍多。20%的SLE患者可出现流产、早产,50%会出现宫内发育迟缓。妊娠前低血清球蛋白,高滴度ds-DNA抗体,重度蛋白尿及糖尿病等危险因素常提示SLE活动,母体处于高凝状态及胎盘病变,胎儿发生不良反应的几率明显增加。妊娠中期时可用多普勒超声检测脐动脉的血流状况,评估胎儿是否有发生宫内发育迟缓及流产的风险。一般认为满34周后提前中止妊娠对母婴的利大于弊。
新生儿红斑狼疮(NLE)是由于母体抗SSA/SSB抗体通过胎盘与胎儿组织结合所致,表现为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CHB)、亚急性皮肤型红斑狼疮、肝酶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减少等。由于来自母体的抗体会在6~8个月内从胎儿循环中消失,故上述表现会随抗体的消失而消失,但CHB是永久性的,所以妊娠期间要定期进行胎心检护。
总之,SLE患者妊娠后情况复杂,两者互相影响,妊娠之前最好先进行病情判断,评估妊娠风险,一旦妊娠后要密切产检,检测孕妇及胎儿的情况,达到34周后及早中止妊娠,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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