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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帮女儿代孕引发伦理争议

发布日期:2014-10-25 22:59:40 浏览次数:1595

几年前,一对日本母女曾召开新闻发布会,呼吁政府制定相关法律,解决一个现实问题:她们共同的孩子应该怎么称呼自己?这两位女性正是27岁的饭岛夏美和她的母亲阿部阳子。饭岛夏美早在1岁时因病被摘除子宫,无法生育的她成年后,决定请母亲代孕生子。母亲阿部阳子称,她是为女儿做了该做的事,帮女儿实现了多年的心愿,她很开心。但令她们俩困扰的是,生下来的这个小孩该怎么称呼夏美和夏美的妈妈?

日本学术会议在整理本国代孕生子情况报告后认为,应制定法律禁止代孕生子。

事实上,由于代孕牵涉到一系列问题,社会争论从未停止过,各国法律也有不同。我国卫生部2001年8月1日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代孕行为,特别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和胚胎。英国也禁止商业代孕行为,规定凡费用超过1万英镑的代孕行为都是非法的。意大利议会则于2003年12月制订了《人工受孕法》,后获通过,该法禁止代孕,并严格限制人们采取帮助受孕技术。澳大利亚、荷兰和法国都禁止这种行为。

印度代孕却是合法的,且价格低廉,代孕业甚至已成为印度最重要的产业之一。在捷克、波兰等东欧国家,代孕也是合法的。

美国的代孕法由各州自行决定。有好几个州禁止付钱“租用”女性生殖器官,并且大部分州的法律规定,“代孕妈妈”与婴儿没有生物学意义上的血亲关系。至今,在纽约、新泽西、密歇根、华盛顿及哥伦比亚特区等州,代孕仍属违法。但在加利福尼亚州、宾夕法尼亚州、俄亥俄州等地,代孕则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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