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妈妈挑战我国法律权威
四川人宗女士一次上网无意点击进入一家代孕网站,面对18万元的开价,她赶到上海谈价钱,又转移到武汉一小区内进行代孕,3月后却被告知测不到婴儿心跳,最终以流产的方式结束。宗女士回到郑州后,向河南电视台曝出了亲身经历的代孕黑幕。(8月10日河南电视台)
代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俗称“借腹生子”。妇女代孕时需植入他人的受精卵子,精子与卵子在人体外的结合,必须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我国有关法律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作了严格的规定,这项技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只能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明令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及胚胎。
然而,现实生活中,代孕不仅有了网站,还有专门从事代孕这项业务的公司,而且公司与一些“黑诊所”甚至大医院的医生有合作,使得代孕成了一个新兴服务行业。宗女士就经历了从代孕网站上了解信息,与代孕公司人员接触,完成代孕过程,最终在“黑诊所”流产,一分钱都没有拿到的遭遇。
据代孕公司人员介绍,代孕客户要与志愿者见面,要先交1500元的订金,如果不满意可以退;找到满意的志愿者后,三方都签订协议,怀上孩子后,志愿者的佣金,客户分10个月支付;孕妇产检、生孩子的医疗费用都由客户负担。客户支付的钱由代孕公司收,然后支付给医生和“代孕妈妈”。
如此看来,代孕公司存在很多问题:第一,代孕公司可以和医生联手,共同欺骗“代孕妈妈”和代孕客户;第二,代孕公司可以和代孕客户联手,共同欺骗“代孕妈妈”。也就是说,“代孕妈妈”可能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代孕客户也可能成为受害者。
报道说,代孕公司有3种代孕方式:第一种是试管婴儿,精子、卵子均来自客户的夫妻双方,借用代孕妈妈的子宫,是纯粹的“借腹生子”;第二种是人工授精,精子来自客户男方,卵子由代孕妈妈提供,由代孕妈妈怀孕生育,双方无直接接触;第三种代孕方式为“自然”代孕,即客户男方与代孕妈妈同居,直至怀孕。在第三种方式中,“代孕妈妈”存在“失钱还失身”的可能。当然,“代孕妈妈”应该提高警惕,不能见钱眼开,但那时另一回事情。
律师表示,法律对代孕这一新兴服务行业目前没有详细的禁止性规定,只有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但此规定只针对医院,并未对私人之间的代孕行为进行相应的规定。所以,代孕这一新兴服务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多多、矛盾多多,万一发生纠纷怎么办?报道还称,代孕公司按照“代孕妈妈”的姿色、学历等来定价,这个“定价”也是引发纠纷的重要原因。
存在未必合理,但既然存在说明有需求。代孕这个新兴服务行业,挑战的是我国法律的权威,国家应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者明令禁止,严厉打击和取缔代孕网站和公司;或者进行规范,并加强监管,让代孕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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