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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卵生子是否属于代孕

发布日期:2014-10-10 06:24:20 浏览次数:1600

22岁的小芳结婚不久,想要一个孩子,到武汉协和医院检查,确诊为卵巢早衰,无法排卵,丧失生育能力。

长江日报援引协和医院生殖医疗中心副教授高颖说,卵巢早衰的女性若想要孩子,只有“借卵”生子。做法是取出丈夫的精子,再人工培育形成胚胎,植入有正常子宫的妻子体内。

然而作为生殖医疗专家,高颖也弄不明白一个问题:借腹生子在我国即将被禁,而借卵生子与借腹生子是否是一回事?

现在,“借卵”需求越来越多。据同济医院生殖医疗中心主任朱桂金教授透露,几乎每天都有患者打电话咨询,或直接找到门诊,要求“借卵”生子。他们有的是先天性无卵巢,有的是因肿瘤、卵巢炎症引起卵巢病变,正常功能遭破坏,无法排卵;有的则是孩子身亡,想再生一个,但发现自己年纪大了,卵巢已经自然衰竭。

目前国内外尚未攻克卵子冷冻这一医学难关,卵子不可能像精子一样,利用超低温冷冻技术,采集、检测、保存备用。医院通常建议患者自己找卵,即在亲属、朋友中找到一位供卵者。

借卵生子,意味着生下的孩子有2位母亲,孩子与十月怀胎的母亲没有遗传关系,生命的基因来自供卵的妈妈。对供卵方而言,需卵方就成了代孕者,这算不算“借腹生子呢”呢?

2001年8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朱桂金、高颖两位医生提出问题:《办法》中所指的“代孕”,是否包括“借卵生子”的情况,如果不包括,是否应通过法律加以规范,或是严禁开展。《办法》中还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精子和卵子),患者之间这种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供求方式,是否也在被禁之列?

她们还不约而同地表示,借卵生子与“代孕”一样,也会引发医学、法律、伦理、社会问题。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她们不愿开展这类助孕技术。

广州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生殖中心已停止开展“借卵生子”。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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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 ighwtspce33的评价
    评价时间:2015-06-03 11: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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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ghwtspce33说:每个疾病都会让人有恐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