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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與男子豪飲裸死酒店 屍檢稱酒精中毒

发布日期:2014-10-29 12:49:13 浏览次数:1595

參與湖南電視選秀節目並進入6強的24歲女子,竟于6月16日早上被發現裸死在濱江路一家高級酒店的房間內。根據警方出具的屍檢報告,致其死亡的原因為酒精中毒,其體內同時檢出當時報120求救的男子的精液。事發一個月後,死者家屬正式提出重新鑒定死因。目前,涉案男子已被警方以涉嫌強姦罪刑事拘留。

事發經過:被攙扶進酒店開房

小涵是湖南人,本應在7月取得大學畢業證。

據小涵的父親王琳介紹,6月14日晚,留在廣州實習的小涵應邀參加朋友的生日聚會,認識了22歲的男子虞某。第二天晚上10時左右,小涵外出與虞某喝酒,同行的還有多名男子。“他們一共喝了7瓶人頭馬,聽説起碼要花2萬元”,王琳從派出所聽説,從酒吧出來後,虞某攙扶著醉醺醺的小涵,于6月16日淩晨3時左右進入濱江東路一家酒店,“開了一間700元的房間”。

當天早上9時左右,虞某撥打120求救。醫生到場後,宣告小涵已經死亡。“我們看到的屍檢報告上寫著,小涵體內的酒精含量為344.4mg/100ml,虞某僅為29.2mg/100ml”,王琳告訴記者,屍檢報告稱小涵的致死原因為酒精中毒。

疑犯母親:以法醫鑒定為準

據介紹,虞某曾在英國留學多年,與小涵一樣,兩每人平均是父母離異,跟母親生活。在6月14日的生日聚會上,兩人初次認識。由於小涵的體內被測出有虞某的精液,虞某隨後被赤崗派出所以涉嫌強姦罪刑事拘留。

記者嘗試聯繫虞某的母親。在電話中,嵇女士表示,由於家庭經濟情況一般,虞某兩年前從英國回到廣州,“孩子平時很乖很好,這是成年人的行為,我不想説什麼”。嵇女士表示,一切應該以法醫的鑒定為準,“我會配合警方調查,解決問題”。

死者朋友:她是同性戀

記者上網搜索發現,小涵的微網志粉絲超過萬名。小涵死亡後,有朋友登錄其賬號,發出了一則悼念帖,得到近2000次的轉發。“當時看到微網志,還以為她的微網志又被人盜號了”,小涵的朋友阿強(化名)告訴記者,他曾與小涵約好6月15日後吃飯,之後失去聯絡。

“小涵很能幹,她是造型師,已經有了自己的助手”,阿強表示,小涵參加湖南衛視的美粧比賽,已經進入了6強,“節目前幾天才播完”。

阿強還透露,小涵是一名同性戀,與女友同居,在認識虞某的聚會上,兩人是牽手出席的。截至發稿,記者未能聯繫上小涵的戀人。

家屬追問:為何有多處外傷?

6月18日,小涵的家屬首次見到她的遺體。“小涵四肢有擦傷,尤其是膝蓋處有大範圍的傷痕,結了血痂,後腦有一處比硬幣還要大的傷口”,王琳痛苦地回憶。

7月16日,小涵的家屬正式向警方提出對死因進行重新鑒定,“家屬們普遍認為死者是受其他因素加害致死的”,代理律師陳先生如是説。

警方表示可申請行政復議

對於家屬提出的質疑,警方人士表示,根據屍檢結果以及偵查掌握的相關情況,目前已確定死者的死因是酒精中毒,其死亡與犯罪嫌疑人的強姦並無直接的因果關聯,犯罪嫌疑人未有涉嫌故意傷害受害人致死的行為。如果死者家屬有異議,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律師意見:是否負刑責有待偵查

律師朱永平表示,從民事法的角度,由於嫌疑人虞某參與了邀約、勸酒,是本案的利害關係人;而嫌疑人無視死者的酒醉狀態,與其發生性行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死者的死亡。家屬可以據此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而在刑法的角度,醉酒狀態不等同於無意識狀態,而且目前未能接觸到嫌疑人的口供,也暫時未有確切證據證明存在強姦行為導致死亡,所以有待警方進一步偵查,據此判斷嫌疑人是否需負刑事責任。(記者鐘傳芳、實習生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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