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亢的治疗
妊娠期甲亢主要有妊娠合并甲亢和HCG 相关性甲亢2 种情况。前者包括甲亢患者在药物治疗期间受孕,和孕妇在妊娠期间发现的甲亢。Graves 病是其最常见的病因,约占妊娠期甲亢的85%。一般在妊娠早期,由于HCG 水平的升高,甲亢易于恶化。在妊娠中晚期,由于机体生理性的免疫抑制状态,TSH 受体刺激性抗体滴度下降,甲亢症状易得到缓解。妊娠结束之后,免疫抑制解除,大多数患者会出现病情反跳现象。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内分泌科金晖
妊娠合并甲亢可对母婴产生多种不良影响,甲亢的控制程度直接影响母婴的预后。甲亢控制不佳,孕妇子痫前期流产和心衰等高发,并增加胎儿早产,低体重和先天性畸等,严重危害孕妇,胎儿及新生儿的健康。
妊娠期甲亢治疗的特殊性在于,控制过高的甲状腺素的同时要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尽可能使孕妇的甲状腺功能接近或达到正常妇女妊娠期的生理水平,并避免甲减发生。主要治疗方法是抗甲状腺药物(ATD) 治疗,原则是最低剂量的抗甲状腺药把FT4 的水平控制在正常范围的上限或稍高于正常上限,血清TSH 正常下限或稍低于正常下限。妊娠期间禁用放射性I131治疗,手术治疗的主要风险是早产和流产。如果在妊娠期间需要持续使用最高剂量的药物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患者依从性差,或甲状腺肿已经影响到呼吸功能,应手术治疗。
关于妊娠期ATD 的使用,2012年美国内分泌协会临床实践指南提出,在妊娠早期甲巯咪唑(MMI)可能会增加新生儿先天性畸形的发生,推荐使用丙基硫氧嘧啶(PTU)治疗甲亢。如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不耐受,就应该使用MMI。在妊娠中后期由于PTU 致肝损害的副作用,主张使用MMI,2周后监测一次甲功,然后每2-4周监测一次,并及时调整用量。ATD起始剂量取决于患者的症状严重程度及甲状腺激素水平。甲亢病情控制后应下调ATD剂量,维持治疗到妊娠末期或至分娩,避免甲亢复发。
对于妊娠性甲亢(妊娠一过性甲状腺毒症),病情与机体血清HCG水平升高有关,甲状腺自身抗体阴性。通常表现为亚临床甲亢,可自限,仅需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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