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焦虑症的惩罚与自我惩罚
实施勾地也难保“地王”消失。陈白帆摄
广州楼市搞调控很有意思,2007年的时候搞出来七条,上周末又搞出来七条,看来“七”即将成为广州楼市的幸运数字。新版“穗七条”一言以蔽之就是“土地新政”,说它是“国四条”或是“国十一条”的落地版,还不如说它是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落地版更恰当些。新版“穗七条”最大的亮点就是模仿香港推出“勾地”制度。与以往一样,这个新政的推出又与遏制高房价挂上钩。我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楼市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立马被解读为可以抑制高房价。可见高昂的楼价给老百姓带来的焦虑如此之甚,如同深陷水火之中,任何一项政策推出,都被当做救命稻草抓住。物业税如此,对房地产商征收暴利税亦如此。
“勾地”制度能够抑制“地王”产生,从而抑制高楼价吗?仔细研究下香港的“勾地”制度,就会发现答案是“不”。看看现在的香港土地市场,也在分分钟发生着“面粉贵过面包”的新闻。其实,仔细研读国土房管局的新闻通稿,发现推出“勾地”制度更多是为保证土地成交成功率,降低土地流拍的几率。说它能抑制高楼价,显然是过度解读了。
推出物业税能抑制高楼价?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因为它将提高住房保有环节的成本。这里我要说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如同盼星星盼月亮地呼吁物业税出台的心态很有意思。我想全世界没有一个地方的人们会如此热切地呼吁国家:“给我加税啊,给我加税吧。”物业税到底怎么收还八字没一撇,要知道,中国人的住房自有率是全世界最高的,弄不好这个税一不小心就会收到自己头上。也许你会说这是远忧,相较于高房价的现实之痛,物业税即使是个毒药,也要把它喝下去。全国政协委员、广州星河湾地产董事长黄文仔就反对开征物业税。他说:“凡是税收,都应该是有用才征收啊,你物业税收来干什么用呢?单纯为了防止炒楼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他断言现在鼓吹开征物业税的人,以后等他们有了房子,他们就会后悔了。笔者心里颇有戚戚焉,立此存照,待物业税开征后检验。
国人往往有这个毛病:你不让我好,我也不让你好。提出“征收房地产暴利税”就是这种心态的体现。征收暴利税绝对对发展商是个惩罚,但谁能保证这笔税费不会转嫁到买房者身上呢,搞不好惩罚变成自我惩罚,那又何苦来呢?
记者观察
说到底,还是价高者得!
对于“勾地”制是否会导致房价上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是会根据房价的预期来选择拿地的,‘勾地’制度不一定会抬高房价。”
记者以为,推出“勾地”制度的好处在于确实能防止土地流拍,因为毕竟是先有人“认了头”,地块才会拿出来卖,最多就是以勾地价成交而已。
而且政府把每年的供地计划提前在1月份公布,这就可以让开发商做到心中有数,企业还可以提前根据自身的开发节奏安排好买地的资金。不像以前不知道何时有何地推出,大家都是一副“手中无粮心慌慌”的模样。一旦市场有靓地出现,疯抢引至地价飙升的现象肯定在所难免。
“勾地”制度的推出也许会缓解这种买地者心慌的局面,不过,“勾地”制度并不能抑制地价的上涨。若广州“勾地”制度完全仿效香港做法的话,那么政府是不公布底价的。只有在开发商所出的价格达到政府的要求时,“勾地”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政府将拒绝开发商的“勾地”请求。因此,所有的供地计划最终能否实施还是要看想“勾地者”的“报价”值不值。
而且即使有开发商能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功申请了“勾地”,但最终到了拍卖场上,依然会是价高者得的局面。届时假如大家都缺地的话,开发商依然会是疯抢不手软的。“地王”并不会因为“勾地”而消失。正如香港的“勾地”往往溢价60%~70%才能成交就是证明。
所以记者以为,“勾地”制度的推出若单是为了遏制楼价上涨那只能是“美好的愿望”。只有当大量的土地供应以及大量保障性房屋的推出时,才是真正令房价保持稳定的有效举措。 (王荔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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