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顾客煤气中毒身亡 店主和热水器经销商领刑
2009年1月,成都市民黄先生陪妻子覃某前往青羊区一理发店理发,结果妻子在理发店内如厕时煤气中毒,后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最初将该案认定为意外事故,黄先生将理发店老板方林和热水器经销商邓刚告上法庭。后青羊区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经过两年时间,该案有了终审判决。
日前,方林和邓刚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4年。终审推翻了一审中认定“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性。
2009年1月22日,在成都青羊区贝双路“韩日干剪”理发店内,发生了一起顾客在卫生间如厕时煤气中毒事件,受害人覃某的丈夫黄先生当日向警方报案。覃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3日死亡。
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将此案认定为意外事故。经青羊区检察院立案监督后,最终此案进入刑事追究范畴。
终审法院认为,邓刚作为热水器经销商,明知违规安装热水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仍在并不具有安装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改装热水器并违规安装,造成覃某死亡。
方林作为美发店的经营者,在明知店内热水器系改装,且在通风不畅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使用,以致覃某进入卫生间后因吸入过量废气中毒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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