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
中毒、低毒三类。中国常用有机磷农药的大鼠口服半数致死量(mg/kg)。高毒类有机磷农药少量接触即可中毒低毒类大量进入体内亦可发生危害。人体对有机磷的中毒量、致死量差异很大由消化道进入较一般浓度的呼吸道吸入或皮肤吸收中毒症状重、发病急;但如吸入大量或浓度过高的有机磷农药,可在5分钟内发病迅速致死。
中毒机理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机理,一般认为是抑制了胆碱酯酶的活性,造成组织中乙酰胆碱的积聚,其结果引起胆碱能受体活性紊乱,而使有胆碱能受体的器官功能发生障碍。凡由脏器平滑肌、腺体、汗腺等兴奋而引起的症状,与毒蕈中毒所引起的症状相似,则称为毒蕈样症状;凡由交感神经节和横纹肌活动异常所引起的症状,与烟碱中毒所引起的症状相似,故称烟碱样症状。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途径可通过皮肤进入人体。在喷洒过程的气雾可由呼吸道吸入;误服者由消化道吸收。其潜伏期也因中毒途径不同而有所差异。经口服者约5~20分钟早期出现恶心、呕吐,以后进入昏迷状态;经呼吸道者,潜伏期约30分钟,吸入后产生呼吸道刺激症状。呼吸困难,视力模糊,而后出现全身症状;经皮肤吸收者潜伏期最长约2~6小时,吸收后有头晕、烦躁、出汗、肌张力减低及共济失调等症状。
流行病学
中国是个农业人口占90%以上的大国,每年各地皆发生很多起农药中毒事件。小儿对有机磷毒性较成人敏感,稍有疏忽可造成中毒。有机磷中毒是主要的小儿中毒之一,中毒年龄小至新生儿,并可在任何年龄的小儿中发生。
疾病病因
1.中国的农药分类:有机磷农药是农业常用的杀虫剂,对人体有一定的毒性,目前国内生产的农药有几十种,按其毒性分大类: (1)剧毒类:对硫磷(parathion1605)、内吸磷(1059)、甲拌磷(thimet)。
(2)高毒类:甲基对硫磷、敌敌畏(dichlorphos)、乐果(rogor)(中度毒性)、
2.进入人体途径:有机磷可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3个途径进入人体,也有二次中毒。可为单独、家庭或集体中毒。
(1)从消化道途径进入机体:误食被农药污染的食物;乳母在喷洒农药后未洗手,换衣服就给婴儿哺乳,造成婴儿中毒;自杀或投毒。
(2)经皮肤吸收:用有机磷杀虫剂灭虱、蚤喷洒时污染了皮肤或黏膜。
(3)吸入途径:儿童在刚喷洒过农药的田里玩耍;在农药仓库中停留均可中毒。
发病机制
有机磷农药从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进入机体,经血液和淋巴液循环分布到全身各器官和组织产生毒性作用,主要是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
人体的胆碱能神经包括运动神经、交感神经节前纤维和部分节后纤维以及副交感神经节后纤维,这些神经受刺激后,在其末梢与细胞连接处释放乙酰胆碱支配器官的运动。在生理情况下释放出的乙酰胆碱在胆碱酯酶的作用下迅速被水解而失去活力,当有机磷进入机体后与胆碱酯酶结合使其失去水解乙酰胆碱的能力,造成体内大量乙酰胆碱蓄积,从而引起生理功能紊乱,主要作用是:
1.兴奋胆碱能神经全部节后纤维使平滑肌收缩增加腺体分泌瞳孔缩小、心律减慢、血压下降。
2.运动神经兴奋可引起肌震颤、痉挛,重时可肌力减弱以至麻痹。交感神经节和节前纤维兴奋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晚期可致循环衰竭。
3.对中枢神经系统作用表现先兴奋后抑制,晚期出现呼吸中枢麻痹。
疾病症状
大量一次食入或吸入浓的毒物后,短的3min以内发病,一般在30min~12h以内发作。根据不同的类型神经受损,临床表现可以分3类:
1.副交感神经和分布于汗腺的交感神经节后纤维的胆碱能受体兴奋,表现腺体分泌增加,可见大汗、流涎和支气管分泌物增多。虹膜括约肌收缩使瞳孔缩小,胃肠平滑肌兴奋引起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心血管系统受抑制而致心跳缓慢,血压下降,此与毒蕈中毒症状相似故称毒蕈碱样
确诊主要依据实验室检查结果。
1.血液胆碱酯酶活性的测定:轻度中毒时乙酰胆碱酯酶活性为正常的50%~70%;中度为30%~50%;重度则<30%。血清胆碱酯酶活性下降与神经突触的胆碱酯酶活性下降及中毒程度相平行;血清胆碱酯酶活性的恢复与中毒缓解程度相平行,可作为病情的动态监测指标。
其它辅助检查
根据需要选择:心电图检查:①窦性心动过速、窦性心动过缓、期前收缩、传导阻滞以及房室纤颤。②Q-T间歇延长及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治疗
一般全身治疗
接触中毒者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用大量的清水反复冲洗皮肤和黏膜。吸入毒气时应将病儿移到空气清洁的环境,必要时吸氧,有窒息者应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误服农药者要及时洗胃。因为有机磷农药(除敌百虫外)易在碱性溶液中分解失效,故可用2%~4%碳酸氢钠溶液洗胃,也可用生理盐水或清水洗胃。由于有机磷农药中毒时可延长胃排空时间,故洗胃时间不受限制,应反复、多次、彻底的清洗,直至洗出液无味为止。洗胃结束前由胃管内灌入硫酸镁导泻,忌用油类泻药。重症病儿应安置在监护病房(室),有专人守护,定时测生命体征,注意瞳孔的变化。
特殊治疗
(1)胆碱能神经抑制剂:如阿托品可拮抗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作用,提高机体对乙酰胆碱的耐受性,尤其可解除平滑肌痉挛,抑制支气管分泌,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发生肺水肿并对高血压和心律失常有拮抗作用,但对烟碱样作用无效。
使用阿托品时注意观察瞳孔大小的变化、皮肤的颜色、心率和体温等变化,以防阿托品过量。当发热时应物理降温,给氧和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发生室颤。主要对乐果、马拉硫磷引起的中毒有效。
(2)胆碱酯酶复活剂:有解磷定氯解磷定、双复磷等,它们可夺取与胆碱酯酶结合的有机磷,恢复胆碱酯酶分解乙酰胆碱的活力,对解除烟碱样作用和促进昏迷病儿苏醒有明显作用,与阿托品有协同作用。主要对对硫磷内吸磷、甲拌磷和乙硫磷中毒有明显效果。
上述解毒剂应早期、足量、反复使用,对中、重度中毒者原则上可两种解毒剂同时应用,此时阿托品的用量可适当减少。
用药注意事项:①大剂量阿托品必须在确诊后方可使用,并注意阿托品过量或中毒症状出现。在应用阿托品的过程中如瞳孔仍缩小、面色苍白、肺内啰音不减少情况下,虽心率增快仍可继续应用,说明尚未达阿托品化。②解磷定不能与碱性液混合使用否则可水解为剧毒的氰化物。静脉注射时药液不可外漏。③氯解磷定一般禁忌与碱性溶液混用,可静脉点滴或肌内注射。
其他措施
(1)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清理呼吸道分泌物,有呼吸衰竭时可插管,正压给氧。
(3)掌握输液速度和液量:对有肺水肿或脑水肿的病人应严格掌握输液速度和液量。
(4)输新鲜血:对治疗中症状改善不明显者可输新鲜血,补充提高胆碱酯酶的活力。
(5)肾上腺皮质激素:重度中毒的病人可给肾上腺皮质激素,以抑制抗体对药物的反应,改善脑水肿和肺水肿,解除支气管痉挛及喉水肿。
2、用大量生理盐水或清水或肥皂水(敌百虫中毒者禁用)清洗被污染的头发、皮肤、手、脚等处。
3、口服中毒者应尽早催吐及洗胃。用清水或1∶5000高猛酸钾溶液(对硫磷中毒者禁用)或者2%碳酸氢钠(敌百虫中毒时禁用)溶液洗胃。直至洗出液清晰无农药气味为止。如无洗胃设备,病人又处于清醒状态时可用一般温水让中毒患者进行大量饮服。轻轻刺激咽喉致使哎吐,如此反复多次进行,直至呕吐出的水达到要求为止。此法简便快速易行有效。
预防及预后
预后
重症和延误治疗常至死亡。抢救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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