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脚气病与做诗
徽州人出外,到上海求学或经商谋生,往往因“水土不驯”,生脚气病。病时双脚肿胀,严重的四肢不能动弹,甚至丧命。据病情看,大约是一种风湿病。胡适的父亲胡传就死在这个病上。
胡适进中国公学不到半年,也得了脚气病。他不得不向学堂请假,回上海南市他家里开的瑞兴泰茶叶店养病。养病期间,容易无聊,便找书来消遣。他偶然找到一种古文读本,是清末桐城派最后一位散文家吴汝纶选的,其中第四本全是古诗歌。胡适对这本古诗大感兴趣,病中每天读几首,觉得比小时候读的那些律诗有味得多,又不必死讲对仗,自由多了。于是,他饶有兴味地背诵起来,《木兰辞》,《饮马长城窟行》,《古诗十九首》……一直读到陶渊明、杜甫,觉得又发现了一个新世界。自己便也学着做起诗来。
有一天,我回学堂去,路过《竞业旬报》社,我进去看傅君剑,他说不久就要回湖南去了。我回到了宿舍,写了一首送别诗,自己带给君剑,问他像不像诗。这诗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开端是“我以何因缘,得交傅君剑”。君剑很夸奖我的送别诗,但我终有点不自信。过了一天,他送了一首《留别适之即和赠别之作》来,用日本卷笺写好,我打开一看,真吓了一跳,他诗中有“天下英雄君与我,文章知己友兼师”两句,在我这刚满15岁的小孩子的眼里,这真是受宠若惊了!“难道他是说谎话哄小孩子吗?”我忍不住这样想。君剑这幅诗笺,我赶快藏了,不敢给人看。然而他这两句鼓励小孩子的话可害苦我了!从此以后,我就发愤读诗、写诗,想要做个诗人了。①
胡适像着了魔似的学做诗。回到学校上课,先生在黑板上写高等代数的算式,他却在大代数教本底下翻《诗韵合璧》,练习本上写的也不是算式,而是诗!
第二年(1907)5月间,胡适的脚气病又发了,双脚肿得比先前狠。根据徽州人的经验,必须赶紧回家乡,只要走到钱塘江的上游,脚肿便会渐渐消去。胡适回绩溪上庄的老家养病,住了两个多月,正好又诗兴大发。他的族叔兼好友胡近仁,也鼓励他作诗,二人常常讨论切磋,互相唱答。胡适当时又受白居易诗的影响,竟大有长进,写了些很像个样子的诗。如《弃父行》②,写族中某“弃父之人”的真实故事,诗云:
“富易交,贵易妻”,不闻富贵父子离。商人三十初生子,提携鞠养恩无比。儿生七岁始受书,十载功成作秀士。明年为儿娶佳妇,五年添孙不知数。阿翁对此增烦忧,白头万里经商去。秀才设帐还授徒,脯不足赡妻孥。秀才新妇出名门,阿母怜如掌上珍。掌上珍,今失所,婿不自立母酸楚。检点奁中五百金,珍重携将与息女。夫婿得此愁颜开,睥睨亲属如尘埃。持金重息贷邻里,三年子财如母财。尔时阿翁时不利,经营惨淡终颠踬。关河真令鬓毛摧,岁月频催齿牙坠。穷愁潦倒重归来,归来子女相嫌猜。私谓“阿翁老不死,穷年坐食胡为哉!”阿翁衰老思粱肉,买肉归来子妇哭:“自古男儿贵自立,阿翁恃子宁非辱?”翁闻斯言勃然怒,毕世劬劳徒自误。从今识得养儿乐,出门老死他乡去。
全诗平易通俗,朴素的描叙中,寄托着深厚的同情和悲愤,完全是模仿白居易的口吻。少年人写出这样的诗,算是很不错的了。
胡适的脚气病养好了。于是又告别家乡,步行回上海去。途经富春江,游览了钓台和西台。③他看到那位隐居高士严子陵的钓台之下,祠堂也有,对联也有,游人又多;而爱国文人谢翱的西台那边,却是冷冷清清,有几个人知道他曾经在这里恸哭过文天祥呢?胡适竟感慨系之,写了一首《西台行》:
富春江上烟树里,石磴嵯峨相对峙。
西为西台东钓台,东属严家西谢氏。
子陵垂钓自优游,旷观天下如敝屣。
皋羽登临曾恸哭,伤哉爱国情靡已。
如今客自桐江来,不拜西台拜钓台。
人心趋向乃如此,天下事尚可为哉!④这是胡适写的第一首咏怀古迹的诗,褒谢而抑严,言前人所未曾言,也可见出胡适青少年时代反对退隐,主张积极用世的爱国思想。但这诗论理气太浓,也正是他早期诗作的一种偏向。
以后,胡适咏物有诗,感事也有诗,到什么地方游览要做诗,读了什么好书也作诗,照像、送朋友做诗,喝酒、捧戏子也作诗。他在学校里便渐渐有了“少年诗人”的名声,常常和同学教员唱和。有一次,他做了一首押“”字韵的诗,索请同学教员相和,和作的诗多达十几首。胡适由此也更出风头。几年以后,当年唱和的任叔永犹回忆说:
胡适自己也颇喜欢这首诗。几年之后,他在美国还津津乐道,把它讲给美国女友韦莲司听,⑦又书赠日本友人泽田吾一;⑧甚至说“庚戌(1910)以前所作诗词,一一都宜删弃,独此28字,或不无可存之价值”哩!⑨胡适初学诗,多作古诗歌行,也作词曲,也翻译外国诗。当时中国公学的英文教员,多能作旧诗词,也常常鼓励学生用旧诗体来翻译外国诗歌。胡适曾翻译英诗人堪白尔的《军人梦》、《惊涛篇》,及邓耐生的《六百男儿行》等几篇。⑩他惟一不敢做的,是律诗。因为律诗中间两联要对仗,他小时候没学过对对子,以为那是很难做的。后来,他偶然试做一两首律诗送朋友,觉得也并不难,而且渐渐地看透了律诗这种“把戏”。他说:
做惯律诗之后,我才明白这种体裁是似难而实易的把戏;不必有内容,不必有情绪,不必有意思,只要会变戏法,会搬运典故,会调音节,会对对子,就可以诌成一首律诗。这种体裁最宜于做没有内容的应酬诗,无论是殿廷上应酬皇帝,或寄宿舍里送别朋友,把头摇几摇,想出了中间两联,凑上一头一尾,就是一首诗了;如果是限韵或和韵的诗,只消从韵脚上去着想,那就更容易了。大概律诗的体裁和步韵的方法所以不能废除,正因为这都是最方便的戏法。
胡适这般鄙薄律诗,不满于用典和限韵,不正是他日后抨击律诗,鼓吹“诗体大解放”的滥觞吗?
①《四十自述》“在上海(二)”,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681页。
②《弃父行》,原载《竞业旬报》第25期,署名铁儿。这首诗的写作地点和时间,胡适自己说法不一。在《四十自述》中说,“在家乡做的《弃父行》,很表现《长庆集》的影响”;在《藏晖室札记》中说,“余幼时初为诗,颇学香山。
十六岁闻自里中来者,道族人某家事,深有所感,为作《弃父行》,弃置日久,不复记忆,昨得近仁书,言此人之父已死,因追忆旧作,勉强完成,录之于此。
”据此,似作于上海。在《尝试集自序》中,只说“那一年”做的,不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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