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变性人名誉权官司一审败诉 刚败诉即被捕
http://www.qianlong.com/2007-04-17 05:36:27来源:新京报
昨日上午,准变性人高婷婷诉《纠正上帝的错误》一书出版、销售单位和作者以及新浪网侵犯名誉权案在东城法院宣判,高婷婷被判败诉。
当他拿着一审败诉判决走出东城法院审判楼时,被两名民警拦住,宣布他因涉嫌妨碍公务被逮捕。
法院门口被捕未抗拒
虽然变性手术因故搁浅,没有完全变成女人,但与上次出庭相比,高婷婷昨日穿着更加艳丽:粉色长袖紧身衣、红色贴身超短裙、粉色长靴,肩挎一个橘色挎包。手指甲涂成红色,一席长发盖过肩头。高高的颧骨和宽大手掌则展现着他男人的特征。
他刚走进法庭,一辆印有“公安”字样的警车悄悄地停靠在审判大楼门前。
宣判结束后,高婷婷走出大楼一眼就看到了警车,他有些意外,稍微犹豫了一下,站在门口不动。一名警察迎过来,走到他跟前,“你因涉嫌妨碍公务被逮捕了!”警察掏出逮捕证亮了一下,另一名警察立即夺下高的挎包,将他双手反剪,戴上手铐。
高没有反抗,只问了一句,“就这么把我逮捕了?”警察没有回答,将他推进警车。
取保候审时拒绝传唤
据了解,高婷婷被捕源于去年一次针对发廊的执法活动。当时,高婷婷拒绝执法人员检查,并向执法人员动手。
高婷婷所在的发廊位于朝阳区南磨房水南庄,发廊涉嫌存在无照经营和不具备相关资质却提供按摩服务等问题。在执法过程中,高婷婷态度蛮横,并与民警激烈争吵。
当民警将高婷婷带上警车时,他几次欲挣脱民警,反抗造成当事民警受伤,高因涉嫌妨碍公务被警方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他拒绝配合警方传唤。
警方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变更强制措施。
涉案图书被判未侵权
被捕之前,高婷婷刚刚领到一审败诉判决。因认为《纠正上帝的错误》未经同意批露其变性事实,高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四被告索赔124万。
东城法院认为,该书虽引用了部分已在媒体中发表过的文章内容,但上述文章中涉及变性事实是经高本人同意向社会公开的,不属于隐私,文章也没有未捏造事实丑化他人格。法院最终驳回了高的起诉。
被捕不会剥夺上诉权
判后,高婷婷表示要上诉,“我对判决表示不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继续维权。”一个问题是,他的上诉期只有15天,但他因涉嫌妨碍公务被捕,更有可能深陷牢狱,那么是否丧失上诉权?
承办高婷婷案的东城法院民二庭张晓维解释,被捕不会影响上诉,法院将在法定期限内帮助他行使上诉权。但根据“先刑后民”的原则,法院会暂停高婷婷名誉权之诉的二审审理,等待刑事案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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