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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及城市低收入白内障患者可免费手术

发布日期:2014-10-02 00:47:46 浏览次数:1600

燕赵晚报讯(首席记者王凤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残联日前联合下发《河北省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实施方案》,将在全省建立白内障患者救助长效机制,使白内障免费救治成为经常性项目。使农村患者和城市低收入患者随时就医、随时结报,帮助其提高生存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我省自2013年起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为全省农村患者和城市低收入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符合手术条件并自愿接受免费手术的白内障患者,可自愿选择定点医院进行手术。各定点医院在定额补助范围内,先行垫付治疗费用。

复明工程手术费用以定额形式补助定点医院,每例补助1300元(参合农民和参保城镇职工、居民)。其中,政府专项经费补助800元,医保报销500元,不足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

卫生部门和残联将对我省户籍、视力在0.1以下(含0.1)的农村白内障患者和城市低收入患者进行全面筛查。筛查后,将符合手术适应症,并愿意接受免费手术的白内障农村患者和城市低收入患者确定为手术对象,填写《河北省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患者手术申请表》。患者经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确认,由县(市、区)复明办审核后列入救治范围。

为方便患者就医,全省定点医院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并公布。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定点医院名单于7月底之前报省卫生厅备案。省级定点医院由省卫生厅审核确定。定点医院以具备独立开展白内障手术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为主。对不具备独立开展手术条件的县,根据县级医院医疗条件,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卫生局组织医疗队集中到县级医院开展手术。此外,还可按照患者定点医院选择意愿,组织患者就近到相邻县或市级定点医院进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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