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副总强奸女下属致其患精神障碍 获刑13年
近日,44岁的央企副总王伟因两次强奸入职不到半年的24岁女下属,终审获刑13年。
终审法院认为,王伟使用暴力及利用职权形成的精神胁迫,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并造成对方患上精神障碍。
庭审时,王伟的辩护人曾就证据提出多点质疑,均未被法院采信,目前王伟本人已考虑申诉。
受害人:
准备录音笔取证未果
你刚来单位,情况不熟,工作上、生活上有什么困难我都可以帮你。2011年1月,刚刚入职某央企的小莉听到了领导王伟的特别关照。同年5月,王伟以手中有一些公司的机密文件,能帮助小莉提高业务能力为由,约小莉到海淀区一处高尔夫球场附近的树林见面。
小莉证言,2011年6月3日,她和王伟各自驾车来到见面地点后,她上了王伟的车后排。结果王伟直截了当地说我早就看上你了。随后,王伟就反锁了车、扑向后座。
小莉称,第一次出事后,觉得毕竟王伟是单位副总,不想得罪他,而且自己还要在单位上班,被同事知道了没有面子,在单位也呆不下去。于是,她没有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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