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后多滞留医院 监护成最大问题
历经近30年才最终完成立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本月正式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同时,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自愿原则无论对于那些已经处于康复期却仍被过度看护的精神障碍患者,还是对于我国原本就十分艰难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而言,都是一个令人期待的好消息。
然而记者调查采访发现,自愿原则在现实中却面临着难以执行的种种尴尬。我想出院几乎成了记者采访的每一位精神障碍康复患者的心声,因为即便达到了医院的康复评估标准,可以选择自主出院,但他们最终还是因为没有监护人或单位为其办理出院手续,而不得不继续留在这个他们原本应该离开的地方。
现象
精神障碍康复后
滞留医院很普遍
北京市某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不仅承担着该区城乡范围内精神科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的诊治任务,而且还是精神疾病的治疗康复中心。在这所医院中有几位特殊的病人,根据医生的康复评估他们已经达到出院要求,而且自身也有强烈的出院愿望,但因为没有监护人为其办理出院手续,他们现在仍然只能滞留医院。医护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治愈后无法出院的情况,在全市的其他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中也非常普遍。
在面对面的交谈中,记者发现,这些康复患者不仅表达有条理,思路也很清晰。这些患者的恢复状况都不错,只要正常服药,定期回医院复诊报到,日常生活完全没有问题,马副院长告诉记者,虽然造成这些康复患者无法出院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但他们的愿望都是一样的,就是能出院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而从我们医院的角度来看,也希望他们治愈后能够顺利出院,把有限的医疗资源让给更需要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
人物
如果我活到80岁一直住在医院,国家在我身上就得花费数百万元
李志国,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今年刚满44岁。如果不是在这样特殊的医院和病房进行采访,记者几乎很难将眼前这个健谈开朗的中年人和精神障碍患者联系在一起。
从小跟随养父母长大的李志国1988年考上了首师大英文系,曾经是一名小学中学一贯制学校的英语老师。我养父母大我40多岁,平时交流沟通就不多,再加上我年轻时候脾气暴,喜欢钻牛角尖,特别容易觉得别人冒犯我,说起自己的得病经历,李志国分析得头头是道,说白了我就是特别心重,再加上当时我带的那个班的学生学习成绩不是很好,我觉压力特别大,后来就被诊断是双相情感障碍。
因为最开始并不了解自己的病情,四处求医的李志国不仅花光了自己的积蓄,还和养父母断绝了关系。李志国说,由于对精神疾病不了解,最初他还曾专门到安贞医院进行了冠状动脉造影,花了8000多块钱。
2007年,经过在几家医院辗转,最终李志国住进了朝阳第三医院。这里的治疗挺好,我觉得效果不错。这六年来我的性格、人生观、世界观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能够很平淡地看待一些事情,也能宽容地对待别人的错误或者别人对我的冒犯。李志国说,我今年才44岁,现在还有工作能力,不能再当老师,但可以从事其他工作。我就想过有意义的生活,不想饱食终日无所事事。
说起自己的情况,李志国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现在每月的住院费就得六七千,六年时间已经花了几十万元。这些钱都是街道和民政部门出的,如果我活到80岁一直住在医院,国家在我身上就得花费数百万元,这简直就是浪费资源。
对于自己出院后的生活规划,李志国也想得很清楚。我没有房子可以申请廉租房,有的病友出院后也申请下来了廉租房。另外像我这种情况,国家有补助、租房补贴,每月可以补到800多元,完全可以在稍微远的位置租一间房住。我每天都看新闻、看杂志,我对自己出去工作还是有信心的。
让李志国牵挂的还有他曾经耍混脱离关系的养父母。我养母已经去世了,养父现在一家养老院,我觉得没有赡养他们是很大的遗憾,等我出去一定要去看看我的养父,不知道他还能记得我么?
在整个采访期间,李志国的表现都很正常,不仅逻辑清晰,而且跟人的交流沟通也不错。他的这个双相情感障碍虽然是归为重性精神障碍,但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发病的表现以及治疗效果也都不同,作为李志国的主治医生之一,马副院长告诉记者,李志国这样的病人治愈后定期服药,正常生活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由于李志国目前属于三无人员,即无经济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无工作岗位,他的出院申请一直没有被批准。
23年了,我想回家,可是单位不同意在出院单上签字
刘爱玲从小就住在原来的崇文区,年轻时还曾经是一名白衣天使。她没有兄弟姐妹,35岁那年随着父母的相继离世,刘爱玲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住进了自己工作的这家医院。
我当时这个病最大的症状就是睡不好觉,有时候好几天都睡不着。从因为这个病住院到今年已经23年了,刘爱玲说,我觉得自己病情现在挺稳定的,从电视上看到现在的社区里经常举行各种各样有意思的活动,特想能出院回到社区里生活。
说话轻声细语的刘爱玲看上去很瘦弱,今年58岁的她头发已经有些花白。现在我爸妈留下的房子还在,邻居帮照看着,我也还有每月2000多块钱的退休金,生活是没有问题的。23年了,我想回家,可是单位不同意在出院单上签字,我还出不了院。在刘爱玲心里,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出院后自己逛逛公园。
因为发过几次病,现在父母和哥嫂对我有点灰心,不愿意签字让我出院
李芳芳,今年46岁,因为跟爱人感情破裂得了双相情感障碍。
李芳芳有一个20多岁的儿子,家住四元桥附近的娘家拆迁分了房子,她还有一份服装厂的正式工作,但原本衣食无忧的生活却因为前夫的背叛变得四分五裂。
现在房子是儿子住着,但我生病期间的工资和娘家分的拆迁款都被前夫挥霍了,说到这些,李芳芳有些黯然地说,我现在觉得只要能跟儿子在一起生活,其他都是次要的。但因为我发过几次病,现在父母和哥嫂对我有点灰心,不愿意签字让我出院。
分析
康复患者如果出院,谁来做监护是最大的问题
现在这些康复患者如果出院,谁来做监护是一个最大的问题。马副院长说,即便经过医生评估患者可以选择自主出院,但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仍然要有人来为他们办理出院手续,并承担监护的责任。
像李志国这样的三无患者,出院后最大的一个问题是没有地方住,他的衣食住行都有可能有困难。现在他住在精神病医院,社区和民政部门只要出钱就可以,但如果他出院,就牵扯到需要一个法定的监护人来履行监护的责任,如监督他定期到医院复诊等。无论社区还是街道,都很难把这份监护的责任落实到具体某个人身上。甚至为了解决一个康复病患的衣食住行,需要十几个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具体操作难度很大。像李志国这种无法出院的无奈状况,也是大部分精神专科医院人满为患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像李芳芳这样家人不愿承担监护责任、不愿病人出院的状况也比较普遍。
马副院长说,现在我国的精神卫生总体形势很严峻,一方面是有的病人得不到治疗,另一方面就是对于康复病人的过度看管。其实病人在医院治疗后出院,只要有一个相对的监护就可以,比如家人的监护和陪伴,他们完全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因为这些患者偶尔的一次发病便长期看管,既不现实也不人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政协委员中的部分医学专家已经开始就精神卫生法实施后患者自愿出院受阻的情况进行调研,未来将就此事提交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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