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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精症男子保证抚养却又起诉离婚

发布日期:2014-11-08 10:11:35 浏览次数:1595

楚天金报讯 据《华商报》报道 6月9日,陕西蓝田的小学教师萧红向记者反映:她去年12月晚上回家时遭遇强暴意外怀孕,患有无精症的丈夫当时写保证书“愿与妻子共同将孩子抚育成人”,但如今她怀孕6个月,丈夫却将她告上法庭,起诉离婚。

萧红今年31岁,于2007年和当地人王涛认识,2008年结婚。婚后,王涛一直在外地工作。

萧红说,结婚4个月时,王涛向她透露了领养孩子的想法。她当时很不理解,为什么不自己生?直到去年国庆节,一直没有怀孕的她才从医院得知:王涛患有“无精症”,没有生育能力!

身体正常的萧红蒙了。王涛说,可以到精子库排队做试管婴儿,但萧红打听得知,手术费太贵,成功率又太低,她想到了离婚。但随后,因萧红父亲生病,她打算调动工作,离婚的事就没再提。

去年12月的一天晚上,萧红约领导谈调动,但领导一直没来,她只好沮丧地回家,“大概十点多,我正走路,被人从后面打晕了,醒来后发现自己被强暴了。”

担心名声和夫妻感情,萧红没报警,也没告诉丈夫。可40天后,她有了妊娠反应。于是,她告诉了丈夫,打算“买点药打掉”。

但萧红没想到,王涛竟要求她生下来,发誓一定会将孩子抚育成人,春节时,王涛还写了保证书。记者看到,保证书上有落款和时间:“我向爱人保证,愿与妻子共同将孩子抚养成人……我愿为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奉献爱心,奉献一切。”

萧红就此安心待产。今年3月13日,王涛还特意陪萧红到西安孕检。然而,当天晚上,王涛就打来电话提出离婚,“我问为什么,他说是孩子的事情,并说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要不你就做人流,要不就离婚!”

萧红难以接受丈夫的变卦,没有去做流产。没想到,6月,丈夫王涛竟真的起诉离婚!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联系王涛,此时他仍在外地上班。他说,离婚的原因是“感情不合”,至于其他的事不想多说。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称,萧红的腹中胎儿与男方没有血缘关系,且也没有形成收养关系,对男方产生不了法律约定义务;对女方而言,该保证书只是一种道德给付性质,对男女双方均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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