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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公告严防黄热病

发布日期:2014-11-23 19:56:46 浏览次数:1595

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公告严防黄热病

中国质量新闻网2003-01-28 00:00:00

本报讯 (仲 欣)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巴西暴发黄热病,巴西卫生部共报告了24例黄热病病例,其中5例死亡。为防止黄热病传入我国,保护前往巴西人员的健康安全,1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发出公告,对严防黄热病作出具体规定。

公告要求,来自巴西的人员,入境时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出示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对无有效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的人员,检验检疫机构可从该人员离开感染环境的时候算起,对其实施6日留验。

来自巴西的人员,如有发烧、出血、黄疸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机构将对其采取隔离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入境或回国后,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来自巴西的交通工具和集装箱,入境前要实施灭蚊处理,并在入境时出示灭蚊证书。检验检疫机构在入境时要实施严格的检疫查验或灭蚊处理。

准备前往巴西的旅行者,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了解黄热病的有关疫情信息,并接种黄热病疫苗。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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