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宣传引导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参合患者应用慈善项目援助的通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民政厅《关于印发提高农村牧区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产科急危重症抢救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发〔2014〕36号)文件精神,对符合中华慈善总会救治条件的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参合患者开展的“格列卫患者援助项目共助计划”和“达希纳患者援助项目共助计划”分别采用3(新农合基金和患者个人承担)+9(中华慈善总会援助)和3(新农合基金和患者个人承担)+12(中华慈善总会援助)项目实施,切实减轻了参合农牧民的医药负担。为保障我盟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参合患者能够充分享受该项重大疾病保障政策,请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项目援助和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宣传工作,要根据已补偿患者信息进行认真筛查,对特定患者进行一对一告知宣传,并协助参合患者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救治申请表”。具体申请办法和程序由各级新农合经办人员登录格列卫全球患者援助项目网站咨询和学习(详见附件),在盟外(自治区内)长期居住的参合患者可以在自治区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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