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检验检疫局出台八措施防控埃博拉出血热疫情
中国质量新闻网2014-10-23 10:24:24
目前,西非几内亚、利比里亚、尼日利亚和塞拉利昂四国爆发的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不断蔓延升级,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防范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从贵港口岸传入,确保口岸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和质检总局的防控工作部署,结合贵港口岸实际,贵港检验检疫局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落实。
一是成立贵港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根据广西检验检疫局部署,贵港检验检疫局迅速成立了贵港检验检疫局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零报告制度,要求所有一线工作人员24小时待命,切实加强口岸卫生检疫查验、疫情监测和卫生消毒处理工作,防止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的跨境传播,确保贵港口岸的卫生安全。二是与贵港边防检查站就防控工作进行协调。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配合做好埃博拉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于8月15日到贵港边防检查站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8月25日,与贵港边防检查站就发现疑似病例进行了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熟悉掌握联防联控知识。
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掌握诊断和后续监管基本知识。组织人员学习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二版)的通知》的规定、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广西检验检疫局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口岸留观病例和可疑病例的转运和后续跟踪管理及信息报告、通报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
四是与地方卫生、教育、商务等部门加强联防联控。积极与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沟通,加强信息的沟通,明确联络人和联络方式,了解掌握贵港辖区各地近期来自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人员情况,落实相关工作机制;贵港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体检监测,对前往疫情发生国家的人员进行健康宣教,积极与地方商务、旅游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了解掌握贵港区各地进出口商会、企业外派赴非务工人员情况和赴非旅游人员情况,指导相关企业和旅行社认真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五是组织人员进行技术演练。组织业务人员结合实际开展疫情防控桌面演练,掌握各项防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口岸检疫查验、医学排查、流行病学调查、留观病例和可疑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判定与转运、后续跟踪管理、信息报告与通报、卫生处理、个人防护、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操作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六是核实现有口岸疫情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并进行补充。贵港检验检疫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口岸体温监测设备、医学排查设施及物品、担架、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并督促广西恒凯公司贵港分公司加强对口岸疫情防控应急卫生处理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的清理检查,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和应急防控物资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对不能正常使用的、数量不足的、种类不全的立即进行维修和购置,确保满足口岸疫情应急防控工作需要。
七是加强健康教育和信息宣传工作。贵港检验检疫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埃博拉出血热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宣传,在出入境交通工具、口岸场所、保健中心、报检大厅等场所发放宣传埃博拉出血热防治知识小册,向出入境人员普及相关防控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和出入境人员的自我防病意识和主动申报意识,积极配合做好口岸防控工作。
八是加强口岸疫情报告和通报工作。贵港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实施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
此外,该局与贵港边防检查站开展埃博拉疫情防控协调工作。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配合做好埃博拉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贵港检验检疫局于8月15日到贵港边检站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向边检站了解出入境人员信息,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并就贵港口岸入境船舶、人员查验及放行等工作的开展交换了意见。
贵港检验检疫局承诺在入境船舶到港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登轮检疫,加强监测,排除疫情,不耽误边防检查站开展工作,发现可疑病例时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边防检查站表示,工作中一旦发现入境前3周曾经到过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将立即通报贵港检验检疫局,在口岸发现可疑病例时给予充分配合,共同处置。双方一致同意近期内开展实地的联合应急演练,确保联防联控工作无缝对接。(贵文)
来源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