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毒瘾发作拦路杀村妇获死刑 父亲助其出逃亦有罪
去年5月26日15时左右,吕某某在家里因毒瘾发作,就想到外面去抢点钱购买毒品。于是,他从自家厨房拿一把不锈钢菜刀插在后背的裤带上,到其村附近的陆川县温泉镇中屯村公路饭包塘口路段,伺机抢劫过往路人的钱财。
几分钟后,当吕某某看见65岁被害人许某某独自一人步行经过该路段时,持刀上前威胁许某某交出身上的财物。遭到许某某的拒绝后,吕某某即持刀砍击许某某的头部,许某某呼救并徒手抵挡。怕被人发现,吕某某将许某某拖拽至公路旁的稻田里,继续用刀砍击许某某的头部、脸部,直至许某某停止呼救才停手。
随后,吕某某在许某某的裤袋搜得现金90余元及一部价值90元的直板手机,并将许某某随身携带的一个红色袋子(内装一把雨伞)抢走。尔后,吕某某到附近的一小溪处清洗菜刀及上衣、裤子、鞋子上的血迹后,当即到陆川县城,用抢得的钱购买了80元的海洛因。吸食之后,他打电话叫其父亲吕某新开摩托车过来搭其回家。
案发当天傍晚,吕某某听村里的人说,在饭包塘口有一个妇女被人砍死。在经过一天的心理斗争后,次日傍晚,吕某某在吃晚饭时对父母说饭包塘口那个女的是其杀死的,打算外逃。
得知儿子闯了如此大祸,父亲吕某新没有劝儿子自首,反而给了800元作为路费,用摩托车搭其去陆川汽车总站,叫其逃到广东。吕某新回家后将儿子抢得的三星黑色直板手机拿到村中的水沟处掩埋。
案发后,陆川警方经侦查,很快就锁定了吕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28日,公安民警将吕某某及涉嫌窝藏的吕某新抓获归案。
65岁的被害人许某某案发当天为何独自一人步行经过该乡村公路?据了解,其平时比较喜欢求神拜佛,案发当天她就是在求神拜佛回来的路上,没想到遇上了毒瘾发作的吕某某,招来杀身之祸。
市中院认为,吕某某是累犯,抢劫致人死亡,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最严厉的惩罚。吕某新窝藏罪行极严重的犯罪分子,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被告人吕某某、吕某新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市中院作出了上述判决。(记者 陈梅 通讯员 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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