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染毒瘾黄石打工妹广东离婚
楚天时报讯时报讯(记者赖家琦)未婚先孕,她与广东籍男友结婚,但婚后却无法相处,更严重的是,丈夫在孩子出生后就染上了毒瘾,这又让她不得不选择离婚。
2006年,24岁的黄石打工妹小刘在广州一公司打工时与本单位同事小吴相识,小吴是广东省电白县人,比小刘大两岁。
认识不足两个月,小刘就和小吴在外租房同居。不久,小刘发现自己有了身孕。第二年初,小刘产下一子。
因儿子不能上户口,无奈的小刘只好在2007年3月与小吴去当地民政部门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是小刘婚后发现,她很难与丈夫沟通,双方难以建立夫妻感情。
让小刘失望的是,丈夫在儿子出生后的哺乳期间,长期在外与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往来,染上了吸毒的恶习。为了购买毒品,家中只要值钱的东西,都被小吴拿去变卖。小刘竭力挽救丈夫,但最终失败。
去年3月,小吴被电白县公安局强制戒毒。因对婚姻失去信心,小刘于是起诉丈夫要求离婚,但她没有提出财产分割的要求,她只想离婚。
黄石澄月法律服务所陈敬义是小刘的代理人,他介绍说,开庭那天小吴没有到庭,也没有进行书面答复。
9月中旬,广东省电白县法院审理认为,小吴染上毒品后屡教不改,表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准予离婚,孩子判给男方抚养。
宣判后,小吴没有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陈敬义表示,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规定,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故上述判决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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