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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让弱智弟捐肾救兄 医院要求术前先智力鉴定

发布日期:2014-10-24 11:41:56 浏览次数:1595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省第二人民医院看到,做完血透治疗的古新城,右边的脖子上蒙着纱布。他说,刚才兄弟俩去了银行。这两天有不少好心人捐钱,朋友让他去银行查看下,办理个短信通知。这两天,接到捐款总数已经达到了两万多元。

古新城细细念叨着心里的感谢:前日晚上,有位黄先生专门过来给了一万元;后面,李先生又给了五百元;今天中午,还来了位卫先生,给了一千元等等。

这时,病房里又来了一位探视者邱先生。邱先生说,他在四川开酒厂的朋友看到报道后非常感动,特地致电身在梅州的自己,希望其能前往医院查看下情况,之后再决定捐款多少。

古新城的同学黄先生告诉记者,有一名广西南宁的樊阿姨致电称愿意捐肾给古新城。

记者随后拨打了樊女士的电话。樊女士说,她现在在南宁,今年已经49岁了,捐肾“不知道还行不行”。至于捐肾的原因,是感觉古新城实在是太困难了。“我已经49岁了,能够救一个人也愿意。”但是,对于手术的风险,樊女士却不太了解。

樊女士的愿望能否达成呢?省第二人民医院医务处主任张刚庆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捐肾只能发生在年满十八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自愿的直系亲属、旁系三代以内亲属以及帮扶关系等的人之间。具体到他人捐肾之上,除了要看肾脏能否配对外,还要严格考察是否真的是帮扶,排除掉器官买卖的可能。因而,有一系列的法定程序要走。

张刚庆表示,国家有关捐肾的规定非常严格,医院方面自然是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具体到古新莹的问题上,主要是看他是否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为在器官的来源问题上,首先要求捐献者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了解可能出现的风险。即使没有人说古新莹傻,医院也会通过其行为、语言,以及他自己的意愿,来对以上作出非常谨慎的判断。

关于古新莹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院方会更加慎重,会要求其提交相关权威认证机构对古新莹智力情况的鉴定,再作出决定。

他说,由于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目前不具备作出这种鉴定的医护人员和机构,古新城兄弟最好能够前往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一个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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