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副市长破财失身是弱智吗
30出头的女官员李玉(化名)是某国家科研机构部门负责人,曾在2008年被派到外省市挂职担任副市长。在此期间,认识了自称设计总监、要开画廊的“艺术男”张伟,不惜以身相许,并慷慨送出286万余元支持对方干事业。待任职期满后回来发现张伟已婚并且虚构艺术总监身份,这才报警。20日,张伟因涉嫌诈骗罪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受审。(10月22日《京华时报》)
看到这则新闻,心里真是那个郁闷。我怎么就没碰到如此“财色双全”的女副市长呢?从描述上讲,那个骗子并非“帅哥”,能让女市长以身相许,并慷慨送出286万支持对方事业,真佩服“张伟”,凭什么呀?这哪里是骗子,分明是这位女市长是个“傻子”。
傻吗?这么傻的女副市长,怎么能担任人民政府的女副市长呢?她是哪个部门的?在哪里当副市长?组织上是怎么考察这个女副市长的?另外,女副市长如此“傻”,哪来的近三百万巨款拿给并非自己丈夫的“情人”?似乎该副市长的智慧和能力与几百万的收入并不匹配,那么谁又更傻乎乎的给其那么多的“报酬”?……..人们关注的不再是女副市长被骗的骗局本身了。
其实,对一个干部的提拔中央是有明确规定的。我们不知道该女士是如何破格走到今天的。只能说,在很多人面前,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尽管一再强调用人要严格程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依旧是单位领导说了算。没有人敢得罪有势力、有背景的领导干部,所以,刚工作就入党,入了党就当干部,当了干部就升官等等,没有足够的理由,只要领导一句话,就能搞定。所以买官卖官以及性贿赂等各种手段谋取官方地位成为可能。目前体制下,仍旧不可避免。
而对干部的监督更是困难。就该事件本身而言。女副市长也是人,其也应该享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是,其个人财产如此之多,异动如此之大,那么是不是应该给予监管呢?其实,现在银行、包括房产登记部门都联网了,官员名下多少存款,多少套房一目了然。很遗憾的是,国家监察部门是没有法律依据获取这些隐私的。但是,一直要求民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还是有的。那么,该女副市长缴了个税吗?按照国家公务员规定,她又像国家申报自己的财产了吗?
女副市长犯如此低级错误,不仅仅是个人智慧问题,而且是很严重的制度缺憾。尽管党和政府出台了许多的有关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以及监管的措施,但收效甚微。就如同要求贼自己坦白自己是贼一样,躲都来不赢,还会主动送上门。因此,在科技高速发达的今天,利用高科技手段结合有效的法律制度,才能减少和防止腐败的发生。但愿如此弱智的女副市长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但愿各级领导多关注身边“弱智”的女同胞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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