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性心动过缓的治疗方法和原则
1、窦性心动过缓患者在治疗前都应注意寻找病因,多数无重要的临床意义,所以可不必接受治疗。
2、在器质性心脏病患者中,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由于心率缓慢,可致使心排血量明显下降,进而影响心、脑等重要脏器的血液供应。症状明显时可应用阿托品进行注射或口服,也可以使用异丙肾上腺素静脉滴注以帮助提高心率。
3、有严重窦性心动过缓的患者且窦房结功能受损,临床可表现为心率缓慢、症状明显,严重的还可发生晕厥。使用药物治疗达不到效果的患者,需要安装永久性人工心脏起搏器,以防窦性停搏突然出现。
4、本身有器质心脏病、窦性心动过缓和窦性停搏,阿-斯综合征,药物治疗无效等这类患者,应安装永久性人工心脏起搏器。
5、某些情况下,窦性心动过缓的治疗应首先从治疗病因开始,包括颅内压增高、药物、胆管阻塞、伤害等诱发的症状,同时注意结合心率缓慢程度,是否引起心排血量的减少等情况。适当结合提高心率的药物。
1、窦性心动过缓患者,当心率不低于每分种50次且无症状表现,可不需要接受治疗。
2、如果患者心率低于每分钟40次,同时有明显症状出现,可应用提高心率的药物,如阿托品、麻黄素等。
3、显著窦性心动过缓伴窦性停搏,同时出现晕厥的患者,可以考虑安装人工心脏起搏器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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