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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等12类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保障试点

发布日期:2014-10-25 23:55:57 浏览次数:1595

本报北京3月22日电 (记者白剑峰)记者从今天在京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国将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继续扩大大病保障范围,开展肺癌等12类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试点工作。

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2012年将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并选取1/3左右的统筹地区,开展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肠癌直肠癌等12类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工作,通过临床路径与按病种定额或限额付费同步实施,降低这些疾病患者的实际个人自付比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建立以省或地市为单位统筹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创新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管理,在推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推动新农合立法等方面有所突破。

我国新农合制度参合人数一直维持在8.3亿,参合率历年稳定在95%以上。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努力推进新农合制度从制度建立向质量提升的转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从强筋健骨到持续发展的转变,持续改善农村卫生绩效、改善农村居民健康水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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