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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流产医院漏诊致其死亡

发布日期:2014-11-22 10:15:33 浏览次数:1595

妻子意外流产,江津小伙施亮本以为失去的只是孩子,没想到9天后妻子也死在手术台上。一个小小的清宫手术怎么会夺走妻子的命呢?原来医院存在漏诊误治的情况,于是施亮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昨日,市一中院终审判决,院方应负全部法律责任,赔偿死者家属49万余元。

2010年7月29日,对于江津23岁小伙施亮来说是最幸福的一天。他和自己心爱的女子、33岁的丁颖登记结婚。然而,就在新婚后的第三天,丁颖出现意外流产征兆,120急救车将她送到了江北区大石坝某民营医院救治。丁颖入院1小时后,分娩出两个死婴。

失去孩子,对施亮已是沉重打击,没想到过了9天,丁颖在进行清宫时竟死在手术台上。据施亮及丁颖的父母回忆,2010年8月3日下午,医院在准备为丁颖进行清宫术时,丁颖出现心悸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医院予以吸氧后有所好转,但因病情未稳定,也就没进行清宫术。8月4日上午,院方对丁颖实施全麻后,为其进行了超导无痛清宫术。术后,丁颖出现胸闷、心慌不适等症状,吸氧后也未明显缓解,于是转入医院内科检查治疗。

8月9日晚10时许,丁颖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尸检报告证实,丁颖系因急性间质性肺炎、急性心肌炎导致急性呼吸系统、循环衰竭死亡。

据鉴定报告显示,丁颖在入院的次日就出现间质性肺炎和心肌炎的症状体征。丁颖病情的加重正是发生在全麻之下、清宫术之后,盲目的全麻用药、手术刺激以及多次输血无疑是产生和加重呼吸衰竭的重要原因,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违反医疗规范致漏诊误治的医疗过错行为,不能排除医院的医疗行为过错与丁颖死亡的发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据此,去年1月21日,施亮将医院告到江北区法院,提出索赔。

最后,经法院审理查明,认定医院应对丁颖的死亡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今年1月中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医院赔偿丁颖家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49万余元。

拿到判决后,医院不服,3月底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市一中院在审查证据后发现,丁颖的医学论证报告多处显示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错误,一审判决并无不当。于是,市一中院昨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医院方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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