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双胞胎孕妇称因医院误诊两度被流产组图
深圳新闻网讯
家住罗湖区的李女士,去年12月到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做妇科检查,首次B超结果显示已怀孕1个月,但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李女士又在该院做了5次B超,依次出现了“宫角妊娠”、“先兆性流产”、“胎盘正常存活”、“胎儿已停止发育”等诊断结果,并前后接受了两次流产手术。
家属认为,因为医院误诊,让怀有双胞胎的李女士两度流产,经历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重创。对此,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表示,院方仅仅在第4次B超诊断时出现了失误,流产并非由误诊导致,可赔偿病人家属2万元。目前,双方仍在进一步协调中。
昨日,记者联系了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谭敏,他表示,在这起医疗事件中,院方并没有重大过错,孕妇流产是其自身原因所致。不过,院方在孕妇的B超检查诊断结果的表述上出现了失误,诊断结果存在误差,并给病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将会承担相应责任。
谭敏院长表示,孕妇正确接受了第一次人流手术,且院方对其进行了病理追踪鉴定,确定孕妇腹中的胎儿内部有蜕变的绒毛,胚胎不能存活。医院随后在给孕妇进行B超检查时,结果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错误,其实孕妇腹中并没有存活的胎儿,导致家属误以为还存在新生命。最后进行的人流手术,仅仅是将孕妇子宫中残留的胚囊清除。
“事发后我院召集专家对整件事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并且证实患者怀的只是一个孩子,而不是如家属所说的双胞胎。”谭敏表示。
据了解,事发后,李女士的丈夫杨先生和医院曾经进行多次协商,但是双方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医院方面表示,由于院方的医生存在误诊,所以会从关怀角度对患者进行小额的赔偿,愿意给家属2万元赔偿。
而杨先生认为,2万元赔偿金太少,医院误诊不仅对他妻子的身体造成了伤害,而且给他们全家带来很大的精神伤害,“两个生命就这样没了。”他痛苦地表示,在这段时间内他的妻子连续做了两次人流,直接影响了妻子的生育能力,“连医院都不敢担保我的妻子还有没有生育能力,难道2万元就能打发我们了吗?”杨先生表示,如果院方的态度积极主动,他愿意协商解决,否则,他将利用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住院的第二日,李女士又做了第三次B超检查,结果显示腹中不存在“宫角妊娠”,但因宫腔有积血,胎儿已停止了发育,诊断结果应为“先兆性流产”,需进行清宫手术。李女士丈夫杨先生表示,手术前曾申请无痛人流,但院方称该院没有无痛人流,无奈之下,只得选择在没有任何仪器的引导下和没有任何麻醉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了“人流刮宫术”。手术进行到一半,杨先生发现,医院的另外一名医生进去了。原来,为李女士做手术的医生刮出来的绒毛组织与B超上的克数不符,只得重新再刮一遍。因重复遭受痛苦,身体虚弱,李女士在该院住院2天后才得以出院。
因不敢相信检查结果,当天下午,李女士在B超科室里重新做了第六次B超。这次结果并没有给夫妻俩带来希望,结果显示,李女士子宫完全正常,但考虑是过期性流产,胎儿停止发育。“院方觉得妻子的病例特殊,开始重视起来。”杨先生表示,医生当即建议李女士立即住院,做人流手术。在院长的建议下,虽然夫妻俩对医院已经绝望,但仍旧在该院进行刮宫手术。第二天进行刮宫手术时,杨先生向院方提出使用仪器引导和无痛人流,“令我大吃一惊的是,这次院方就立即同意了,但之前却称医院没有无痛人流的仪器。”手术后的李女士身体虚弱,得不停进行输液、吃药等系列治疗。(晶报记者
何文文 谢银波/文、图)
来源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