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血铅中毒 疑因乱排污
健报 2009-08-12 9日起,一则多家媒体的报道引发了众网友的强烈关注。而在这些报道中称,陕西省凤翔县长青镇马道口村和孙家南头村,两村数百名婴幼儿及儿童绝大多数被检测出体内铅超标,其中部分超标严重,已达到中毒标准。
凤翔县长青镇孙家南头村、马道口村毗邻宝鸡东岭集团凤翔锌冶炼公司,仅300米之遥。孩子的血铅含量异常,被疑与这家年产铅锌20万吨的冶炼企业有关系。最开始,是这两个村中的儿童在7月底的一次微量元素检查中,均意外发现血铅含量严重超标,而检查结果迅速在两个村子传开。有村民带着孩子到宝鸡市妇幼保健医院、宝鸡市中心医院、宝鸡市人民医院等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令村民大吃一惊:几乎所有儿童的铅含量均超过了标准。
患有血铅超标的孩子比起同龄的孩子,个头明显偏低,发育还是很慢。一部分村民告诉记者,受锌冶炼公司的影响,他们地里种植的桃子比原来小多了,玉米、小麦也不同程度减产。
还要吸4年“毒气”
“按照环保要求,公司周围1公里以内是不能住人的。”东岭冶炼公司一位工程技术人员说。但现实的情况是,入驻之初就确定要搬迁的581户村民在公司已进驻两年之后还有425户原地未动。
根据长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长青镇镇长蒲仪明的公开表态,按照一年搬迁100户的进度,搬迁完“不安全区域”内的群众还需要4年多时间。这引起了当地群众强烈不满。孙家南头村7组的张广元老人是最早搬迁的99户居民中的1人,他们搬到了距离冶炼公司1公里的高处。不过,老人邻居的2个小孩血铅都超标了。
“我认为要搬到5公里以外。那才是安全距离。”张广元老人说。
律师:管委会有监管责任
谁该为孩子们的血铅异常负责?记者联系上东岭集团有关人士,对方表示:此事的处理主体为政府,他们所作的工作就是全面配合政府的调查和检测。
而西安律师杨韬认为,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管委会所代表的凤翔县政府与冶炼公司的协议并不是简单的民事主体责任,管委会对此负有监管的责任,没有具体落实居民的搬迁。(人民)
■链接
有关医学资料显示,血铅含量在100ug/L以下,相对安全;血铅在100~199ug/L间,血红素代谢受影响,神经传导速度下降;血铅200~299ug/L,铁锌钙代谢受影响,出现缺钙、缺锌、血红蛋白合成障碍,可有免疫力低下、学习困难、注意力不集中、智商水平下降或体格生长迟缓等症状。
当地村民和小孩出示他们在医院检测的血铅超标结果。(资料图片)
来源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