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肾病综合征
(一)发病原因
增殖性或膜性增殖性肾小球肾炎、脂性肾病、狼疮肾炎、家族性肾炎、糖尿病性肾病、梅毒、淀粉样变性、肾静脉血栓、重金属或药物中毒以及过敏等均可引起该综合征,发生于妊娠晚期的肾病综合征的最常见的原因是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二)发病机制
肾小球滤过功能的结构基础是肾小球滤过膜。它有三层结构,即肾小球毛细血管内皮细胞、基膜和肾小囊脏层上皮细胞。其中毛细血管内皮细胞上有许多直径50~100nm的小孔称为窗孔,它可以防止血细胞通过,对血浆蛋白基本无阻挡作用。基膜层含有微纤维网,上面有直径仅4~8nm的网孔,这层是滤过膜的主要滤过屏障。肾小囊上皮细胞有足突相互交错形成裂隙,其小孔直径在4~14nm。上述结构组成对蛋白过滤起屏障作用,一旦此屏障作用遭受损害,蛋白滤过和丧失超过一定程度和时间时,临床上即可出现肾病的表现。
至于肾病产生高脂血症的机制尚不十分明确,但血脂过高乃继发于蛋白代谢异常。尿蛋白大量丧失时,由于肝脏合成白蛋白增加,合成脂蛋白亦同时增加,成为高脂血症的原因。此外,脂蛋白脂酶活力下降使脂质清除力降低,亦为部分原因。
1.孕前 严重肾病综合征伴有肾功能不全者不宜妊娠,宜采用避孕措施。
2.妊娠期
(1)一般治疗:①饮食:以高蛋白、低钠饮食为主。每天摄入蛋白总量按1~2g/kg体重,再加上尿中蛋白丧失量来计算。宜摄入蛋、奶等高质量蛋白质。有氮质血症时,蛋白摄入量必须适当限制;②纠正低蛋白血症:间断静脉滴注血浆或人血白蛋白;③适当应用利尿剂,可以控制水肿,改善病人一般情况。
(2)定期检查尿蛋白、血浆蛋白、胆固醇以及肾功能,如病情恶化必须考虑终止妊娠。
(3)孕32周后应定期检查胎儿胎盘功能,B超生物物理评分,多普勒脐动脉、肾动脉、大脑中动脉检查,积极防治妊高征。如经过治疗,妊娠达到36周时应考虑终止妊娠。
(二)预后
1.肾病综合征对母儿的影响 它对妊娠的主要影响是并存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以及胎儿生长受限、早产、胎死宫内或低出生体重儿等的发生率增高。影响的程度取决于致病原因及肾功能不全的程度。轻度肾功能不全,又不伴高血压者发生孕期并发症的机会少;若致病因素能消除(如梅毒或药物引起者),则预后较好。
2.妊娠对肾病综合征的影响 妊娠对轻度肾功能不全者无不良影响,但某些胶原病例外。由于孕期肾血流量增加,肾静脉压力增高可致病情加重,尿蛋白排出量增多;另外,血液浓缩、血流迟缓等增加了血栓形成的机会,一旦发生肾静脉血栓梗死将使肾功能进一步恶化。长期随诊发现至少20%的患者将发展至终末期肾功能衰竭,需要进行透析或肾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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