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去哪儿
健趣网登录 关闭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已选疾病:
当前状态:
希望了解:

濉溪县肺结核病纳入特殊报销范围

发布日期:2014-11-02 23:52:05 浏览次数:1595

淮北日报报道,近年来,濉溪县不断致力于结核病防治体系和运作机制的改革,建立健全结核病综合防治模式和运作机制。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肺结核病人实行的免费政策包括:患者或疑似患者可以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接受X光胸片检查和涂痰片检查、药敏试验、痰菌培养等规定项目的免费检查;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可免费领取统一方案规定的抗结核药物。“但肺结核病作为特殊病种,因个体病情不同,开销也有所不同。如果需要改变诊疗方案或者调换药物,免费享受的治疗项目就远远不够了。”濉溪县卫生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针对这一情况,濉溪县对参加新农合的肺结核病人,在国家已有免费政策的基础上,将其余因肺结核病及其他严重合并疾病检查治疗(包括辅助治疗)发生的费用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范围,最高可报销金额为3000元。耐多药肺结核纳入新农合慢性病管理,最高可报销20万。但需要提醒的是,凡不经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转诊,到结核病防治机构以外的医疗单位就诊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不能纳入报销范围。

截至2013年7月底,该县共免费治疗结核病人344例,累计为群众节省资金达10.84万元。为自费改变诊疗方案或者调换药物的116例贫困结核病人发放救治资金8.56万元。(记者赵斌 通讯员王光 段红奎)

来源网址
用户的评价 浏览量:
1595
次 | 评论:
1
条 | 好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