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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肺结核病医保正式执行 最高报销比例达90

发布日期:2014-11-22 00:36:31 浏览次数:1609

3月20日,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为减轻肺结核病患者经济负担,全面实施中盖结核病综合防治模式,4月1日起,宜昌肺结核病医保救助政策将正式执行,大幅度提高门诊、住院报销及救助标准,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

据悉,中盖项目实施期间,参加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并在我市结核病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可享受肺结核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还可享受二次报销民政救助政策。

该项目对普通肺结核患者实施以门诊居家管理治疗为主,有严重并发症或不良反应的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同时制定了较为科学合理的门诊和住院患者诊疗服务包,对肺结核患者的诊疗费用实行单病种定额支付,其标准为普通肺结核患者门诊全疗程4900元/例,住院9000元/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门诊1200元/月/例,住院1.5万元/例;住院报销比例耐药及菌阳普通肺结核患者为90%;菌阴肺结核患者住院及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80%。患者只需支付定额范围内实际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

宜昌市结核病定点救治医院为市三医院,县市区结核病定点救治医院,除长阳为县疾控中心外,其余皆为县、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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