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心肌炎是怎么回事
病毒性心肌炎是病毒所引起的心肌急或慢性炎症。一般是在病毒感染(如感冒、咽痛、腹泻等)后的1-3周内发生。导致心肌炎的病毒有多种,主要经呼吸道或肠道感染,少数肝炎患者可发生心肌炎。病毒可直接损伤心肌,也可通过免疫机制导致心肌炎症。
常因胸痛或心悸引起注意。心电图检查可发现心律失常或心肌损伤。抽血进行病原学、心肌酶谱检查或作心肌活检有助于进一步诊疗。
病情轻重相差悬殊,轻者,患者无任何不适,或心脏偶有早搏;重者,有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甚至危及生命。重度心肌炎容易诊断,而轻度心肌炎则很难确诊,仅有早搏而诊断心肌炎者,多为臆测性诊断。
【治疗】
1.急性期应卧床体息(1-6个月),应用心肌营养药和免疫增强药。恢复期(6-12个月)可逐渐增加活动量,但不可过于劳累。慢性心肌炎(病程一年以上,病情反复发作,伴有心脏扩大)要长期注意休息,药物治疗。
2.多进食含维生素C类水果(如桔子、蕃茄等)及富于氨基酸的食物(如瘦肉、鸡蛋、鱼、大豆等)。
3.注意气候变化,防止受凉、感冒或上呼吸道感染。
4.服药要遵医嘱,尤其是伴心律失常(如频发早搏等)的患者,不可自行增加或减少药量。
【心肌炎后遗症】
轻型心肌炎一般没有后遗症,或仅有偶发早搏,痊愈后患者可完全恢复健康,很少复发。
重型心肌炎可能有后遗症,主表现在心脏扩大(超声心动图、胸片、胸部透视可发现)和严重心律失常(心电图和小时心电图检查可发现),长期持续早搏患者应避免剧烈活动,注意生活规律。
有心脏早搏而没有心脏扩大者预后较好,早搏较多者可短期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甚至可以不必服药(除非医生认为需要用药),因为长期用药,药物的副作用可能会大于早搏对心脏的损害。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必因有早搏而过于紧张。
有心脏扩大者应长期药物治疗,避免心力衰竭的发生。
关于成人急性病毒性心肌炎诊断参考标准和
采纳世界卫生组织及国际心脏病学会联合会工作组关于心肌病定义和分类的意见
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心肌炎心肌病对策专题组
1999年8月6~8日在镇江召开的由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心血管病研究所、上海医科大学中山医院、上海市心血管病研究所主办的全国心肌炎心肌病学术研讨会上,就1987年在张家港及1995年在武汉举行的全国心肌炎心肌病研讨会上制订的成人急性心肌炎诊断参考标准〔1,2〕进行了广泛、认真的讨论及修订。由于病毒性心肌炎的诊断困难,国际上至今尚无统一标准,因此本次会议所修订的诊断标准仍为参考方案。
1995年世界卫生组织及国际心脏病学会联合会(WHO/ISFC)工作组关于心肌病的定义和分类的报告是经国际上多数从事心肌病研究的专家共同慎重讨论制订的,我国可采纳应用,但本次会议专家组对某些特异性心肌病的提法有不同看法,现分别列出供同道们参考。
成人急性病毒性心肌炎的诊断参考标准
心肌炎是指心肌局限性或弥漫性的急性或慢性炎症病变,可分为感染性和非感染性两大类。前者由细菌、病毒、螺旋体、立克次体、霉菌、原虫、蠕虫等感染所致,后者包括过敏或变态反应性心肌炎如风湿病以及理化因素或药物所致的心肌炎等。由病毒感染所致心肌炎,病程在3个月以内者称急性病毒性心肌炎。
心肌炎的症状轻重不一,病情严重程度不等。轻者可无自觉症状;严重者可表现为猝死、严重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或(和)心力衰竭,导致急性期死亡;也可表现为各种心律失常、心包炎或急性心肌梗塞等。成人病毒性心肌炎的临床表现大多较新生儿和儿童病毒性心肌炎为轻,急性期死亡率低,大部分病例预后良好。但暴发型与重型患者少数可出现急性期后持续心腔扩大和(或)心功能不全,临床表现与扩张型心肌病类同,又被称为“亚急性或慢性心肌炎”、“扩张型心肌病综合征”等。这些患者的自然病程不尽相同。部分患者病情进行性发展,心腔扩大和心力衰竭致死;也有少数心腔扩大,而无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持续数月至数年后,未经治疗,心功能改善并保持稳定;其中一部分患者可能再度病情恶化,预后不佳。
病毒性心肌炎的确诊相当困难。原因是病毒性心肌炎临床表现及多数辅助检查均缺乏特异性。如何结合临床表现与实验室检查结果确诊病毒性心肌炎,国际上尚无统一标准。仅有病毒感染或心肌炎本身的症状都不足以确诊病毒感染心肌。目前我国临床上对急性病毒性心肌炎的诊断多偏宽,有过病毒感染史及心电图发现早搏或仅有胸闷、心悸等非特异性症状加上某些外周血病毒病原学依据就诊断为急性病毒性心肌炎,给患者造成一定的精神和经济负担。为了进一步加强临床医师们对急性病毒性心肌炎的认识,本次研讨会在上两次诊断标准草案的基础上又做了修订,以作为现阶段急性病毒性心肌炎诊断时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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