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女性远离妊娠期心脏病
妊娠期心脏病是严重危害孕产妇及围产儿生命安全的疾病,是产科四大死亡原因之一,占非产科直接因素死亡的第二位。充分认识,正确处理妊娠期心脏是病降低围生期死亡率的关键。那么应该如何预防妊娠期心脏病呢?
1.未孕时有器质性心脏病的育龄妇女,如有以下情况则不宜妊娠:
①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严重的二尖瓣狭窄伴有肺动脉高压或有较明显紫绀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应先行修复手术,如不愿手术或不能手术者;
③心脏明显扩大(提示有心肌损害或严重瓣膜病变)或曾有脑栓塞恢复不全者;
④曾有心力衰竭史或伴有严重的内科并发症如慢性肾炎,肺结核等患者。上述患者应严格避孕。
①治疗性人工流产患器质性心脏病的孕妇如有上述不宜妊娠的指征应尽早做人工流产。妊娠3个月内可行吸宫术,妊娠超过3个月,应选择适合的中止妊娠措施。孕期出现心力衰竭者,须待心衰控制后再做人工流产。
②加强产前检查心功能Ⅰ、Ⅱ级孕妇可继续妊娠,应从孕早期开始进行系统产前检查,严密观察心功能情况。最好由产科和内科共同监护。临床看到心功能Ⅰ级或Ⅱ级患者孕期劳累或有上呼吸道感染时,可迅速恶化为Ⅲ级,甚至出现心力衰竭,必须住院治疗者并非罕见。本病患者往往精神紧张,应多予安慰,避免情绪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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