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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副伤寒防治备忘录

发布日期:2014-11-14 06:36:55 浏览次数:1595

近期,我市局部地区爆发了伤寒、副伤寒疫情。这类疾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会造成什么危害,通过哪些途径传播,如何预防?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市疾控中心的专家。

伤寒、副伤寒属国家法定乙类传染病,是由伤寒杆菌和副伤寒甲、乙、丙沙门氏菌引起人体肠道功能紊乱和全身中毒症状的急性肠道传染病。甲型副伤寒是其中的一种。

人感染伤寒、副伤寒后一般不会马上发病,通常有一个“病原菌在肠道内大量繁殖,破坏机体组织,释放毒素”的过程,这个过程就叫做潜伏期。人感染伤寒后潜伏期为3天-42天,一般为10天-14天,病程约3周-4周;副伤寒潜伏期较短,为2天-15天,一般为6天-8天。当毒素在人体内增加到一定量时,人体抵抗力开始下降,同时出现肠道功能紊乱和全身中毒症状。

人感染伤寒菌后会出现持续性高热、相对缓脉、全身乏力食欲不振腹胀、轻度腹泻脾肿大白细胞减少等症状,严重者可出现肠出血肠穿孔等并发症,部分病人身上会出现玫瑰疹。副伤寒症状与伤寒相似,但一般较伤寒轻。

伤寒、副伤寒病人及慢性带菌者是主要的传染源。慢性带菌者可长达数年,数十年,甚至终身带菌。

伤寒、副伤寒是经粪—口感染传播的肠道传染病。也就是说,当伤寒、副伤寒菌随感染者粪便、尿、呕吐物等排出体外,污染水源、食物、生活用品等,当健康者饮用受污染的水、食物等,或接触感染者日常生活用品,均可感染伤寒、副伤寒菌而得病;另外,苍蝇等媒介也可携带伤寒、副伤寒菌并传播给健康者。

伤寒、副伤寒一年四季均可以发病,好发于夏季,通常8月—10月为发病高峰。

包括天气、环境等自然因素如干旱缺水等,加上我市是肠道传染病的老疫区,像伤寒、副伤寒等细菌在外环境的水和土壤中存在,进而污染周边环境,包括水源、水产品等;另外还有苍蝇等媒介传播因素。

包括饮食摊点、食堂等卫生状况差,如用不清洁的饮用水、餐具消毒不严格、生食海产品及生冷饮食,经常在外就餐及饮用不洁食物,增加感染机会;病人粪便、排泄物不按规定处理排放造成的污染等。

人群对伤寒、副伤寒普遍易感。任何年龄的人均有可能感染伤寒、副伤寒,其中以学龄儿童为多,其次为青壮年及学龄前儿童。

学生、民工、餐饮工作人员、食品加工人员、经常在外就餐人员及与伤寒、副伤寒患者密切接触的人员为高危人群。

以切断传播途径即“三管一灭”(管水、管粪、管饮食、灭苍蝇)为主的综合性措施是预防伤寒、副伤寒的主要措施。具体说就是要加强饮用水、饮食卫生和粪便管理,开展以防蝇、灭蝇,消灭苍蝇孳生地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普及伤寒、副伤寒防治基本知识,提高群众卫生防病和自我保护意识。

要做到牢牢把住“病从口入”关,坚持“勤洗手、喝开水、煮熟吃”九字方针。具体要掌握并做到以下7条核心健康信息:

除了上述预防措施外,由于学生群体的特殊性,更要注意不去卫生条件差的饮食摊点、餐馆等地方就餐,在学校食堂吃饭不要与其他人拼盘、拼菜食用,更不要共用碗筷等餐具;

1.用氟哌酸或环丙沙星等药物预防服药3天-5天,儿童应在儿科医生指导下进行预防服药;

2.接触患者衣物等日常生活用品后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反复洗手;

4.处理患者排泄物、衣物、食具和其他污染物品、场所,要随时进行消毒。

一旦得了伤寒、副伤寒,应及时到医院发热或肠道专科门诊就诊,并进行隔离治疗。在家隔离的病人最好单独住或分床住,不要到处乱跑,尽量减少和健康人的接触。病人用的餐具、便桶、洗涤卫生用品等要和健康人分开,并做好消毒,防止交叉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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